2、由于现有司法审判缺乏统一性和系统科学性,导致不同法院、不同合议庭采取不同的裁判方法,特别是知识产权案件,其具有政策导向性强、法律问题新颖、法律关系复杂等问题,缺乏统一的裁判方法论指导,容易出现同案不同判的弊端,故急需对裁判问题进行有效的总结和梳理。 3、现有的审判思路以常规类型化案件为主要对象,对于知识产权领域中经常出现的新类型疑难案件缺乏裁判方法论的研究。 二、裁判方法的理论研究 (一)裁判方法的基本理论 裁判方法,又称为法学方法论,是从德国法中翻译过来的概念,其主要含义,是指法官在裁判过程中如何运用方法正确认定事实、解释法律并作出裁判。裁判的方法是司法能力的重要内容。在德国学者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齐佩利乌斯的《法学方法论》以及萨维尼在马尔堡大学教授法学方法论时萨维尼的讲义和格林作的笔记的集合《萨维尼法学方法论讲义与格林笔记》中都从理论的层面对裁判方法进行了系统的讲述,其中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系统的阐述了“请求权法律基础”的裁判方法,通过该方法可以准确的寻找到需要适用的法律以及为此需要查明的事实,并得出正确的裁判结论,该方法也被中国学界系统的研究并得到了认可。 中国台湾的王泽鉴教授将德国的法学方法论引入中国台湾,并出版《请求权基础与法学方法》,王泽鉴教授基于请求权为基础的裁判方法的思维路径,将司法操作和理论研究结合在一起。以请求权为基础裁判方法为司法审判提供了清晰思维路径,并逐渐取得了中国大陆学界的认可。北京大学民事诉讼法博士,现任上海长宁区法院院长邹碧华以请求权基础的法学方法论为基础,形成了更具实践性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其中对其研究、总结的司法裁判方法总结为:固定权利请求、识别权利请求基础、识别抗辩权基础、法律条文(基础规则)的构成要件、诉讼主张的检索(避免遗漏要件、与主张错误或不匹配的事实)、争点整理、要件事实的证明、事实认定、要件归入并制作判决等9个步骤,试图通过具有标准化生产特征的方法论解决司法审判中缺乏统一裁判方法的问题,该方法在实践层面上为我们进一步思考和研究裁判方法提供了借鉴。另外,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实务与理论研究丛书《裁判方法论》及《裁判的经验与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从实践的层面上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探索和研究,对本课题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