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法院领导干部媒体素养培训班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提升媒体素养作为新时期法院领导干部的一门必修课。 如今,法院领导干部的工作不仅仅是单纯的审判业务活动,还要适应新媒体时代的新要求,把走网络群众路线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我们党力量和智慧的源泉,群众在哪里,我们的工作就应该延伸到哪里。目前,互联网已经成为人民群众获取信息、开展交流、表达思想、反映诉求、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法院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应当顺应潮流,在执法办案中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想群众之所虑,谋群众之所求,急群众之所难,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坎上,落实在行动中。 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媒体和网民的多元声音、多样诉求,一些领导干部不了解新媒体传播规律、不会合理使用新媒体,有的甚至回避和恐惧新媒体,视其为洪水猛兽,长期脱离网络导致疏远民意,对网络负面舆情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对社会关切不管不问或者失语,网上负能量就会大行其道。殊不知,新媒体是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社会治理的重要资源。忽视新媒体时代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作用,或者“说起来很重要,做起来不重要”,往小了说,是缺乏作为领导干部必备的媒介素养;往大了说,是对新闻舆论工作在法院工作全局和现代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缺乏应有的认识。 能否适应新媒体、了解新媒体、用好新媒体,是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功,也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借助互联网技术手段,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满足他们的知情权,保障他们的监督权,在发生突发舆情时让权威发布跑赢谣言……能否引导好舆论,考验着我们领导干部的“媒介素养”。 因此,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只有主动掌握媒体运行的规律,提升运用媒体的能力,善用媒体平台掌握话语主动权,才能让法治好声音更响亮,让法治正能量更充盈。 (作者单位: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