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奉新县政府因合同纠纷被冻结资产,并被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引发舆论对政府成“老赖”的关注。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完全统计,自2014年10月,广东省英德市24个乡镇中,有10个镇政府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中白沙镇、沙口镇等5个镇政府不止一次上榜。 失信不是自然人和企业的专利,地方政府乃至具有法人单位的政府职能部门也时常通过媒体曝光进入公众视野。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一举一动在社会上具有风向标作用,他们的失信从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社会失信的不良风气。曾几何时,一个个失信的自然人和企业被法院强制执行,也因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生活消费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可是很多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虽然不执行法院判决,却鲜有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为地造成了司法不公,群众对此颇有微词。 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深入,司法机关的执法理念也开始转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凌驾法律之上也照进了现实,越来越多不执行判决的政府和职能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公平公正看得见,也使更多人因法律没有特殊不再失信,极大地促进社会风气好转。 将不执行判决的政府和职能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说句实话很简单,就这都赢得了公众的阵阵掌声。如何确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政府和职能部门尽快将欠款还上,这应是法院进一步研究的课题。否则,政府上失信名单也终将失去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