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罗书臻) 寒来暑往,又是一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法律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座谈会,回顾总结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工作,欢迎新一批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 “老面孔”依依不舍,“新面孔”充满期待,大家齐聚一堂,共话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融合大计,憧憬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之“桥”。 “日子过得真快,真是相当不舍!”首批法律研修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侯猛简单回顾了他的法律研修工作,在研修期间,他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修改研究等工作,组织了30余人的团队,翻译整理了14个国家和地区的法院组织和法官管理的相关法律制度,70万多字的译文,使他从内部视角对法院组织、法官管理和法院的运作有了更多的了解和理解,“对法院的‘经验感’增强了,也能够更好总结中国的司法理念和制度实践。” 对首批法律研修学者、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袁钢来说,研修项目暂时告一段落,并不意味课题研究的终止,他希望能继续参与他所研修的关于完善司法救助制度问题,从学者角度来设计指标评估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范实施情况。“‘纸上得来终觉浅’,法律研修学者背负理论和实务两家期望,肩负推动司法改革的重任,要真正俯下身去,方能‘吹尽狂沙始到金’。” 作为第二批法律研修学者的代表,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程雷在发言中认为,研修学者制度无疑为法学界与法律界的无缝对接、实质交汇、实效交融提供了全新的平台。他表示,要倍加珍惜此次难得的以实践为师的研究机会,严格遵照课题要求,务实深入研究问题,力争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感谢最高人民法院为学者和法官之间搭建的一个了解、交流、互动、共进的平台,此举立意高远,功在千秋。”第二批法律研修学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系主任郑雅方此次承担的研修题目是“行政协议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研究”,她期待通过研修,可以更加冷静、中立、客观地看待法学中的真实问题,可以更加有的放矢地向法官们请教理论中的困惑、实践中的难点,进而不断地修正相关研究。 “这一次的实习是我们转变角色、迈入社会的第一站。”法律实习生代表、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吴超越说,在实习中,他会严于律己,遵守工作纪律,虚心向指导老师和各位前辈、同学学习,发现不足,充实自我,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社会实践能力。 法律实习生代表、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吴晓敏表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法学学子作为国家法治建设的后备力量,更要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探索,刻苦钻研,“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将个人理想融入到法治中国建设中。” 高校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在发言中认为,对于入选学者而言,通过法律研修,可以进一步熟悉司法实践,从而使教学更接地气,科研更有“源头活水”;对于入选的法律实习生而言,可以增加司法实践的体验,对今后的法律学习和职业发展都会有非常大的帮助。他表示,法律院校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并大力推动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制度的实施,共同培养高端法治人才。 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义孙,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中国社科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党委书记朝克也先后发言,对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研修学者制度和法律实习生制度取得的成果表示赞赏,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和相关院校进一步提升研修、实习工作水平和实效,不断创新法治人才培养交流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