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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宣誓强化职业尊荣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黄义涛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2-07
摘要:以宣誓强化职业尊荣
  强化自律,重视他律,才能让法官誓词始终发挥激励作用。

  宣誓仪式起源于古代社会的宗教仪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宣誓制度逐渐褪去浓厚的宗教色彩,发展成为现代民主社会一种重要的仪式制度。世界上许多国家都规定某些职业群体在就职之前要进行特定的宣誓仪式,如法官宣誓制度。

  我国的法官宣誓具有深刻的审判实践渊源和时代背景。法官誓词来源于纷繁复杂的审判实践活动,同时又指导着法官进行审判活动。从职业规范的角度看,法官誓词既是对人民法官职业操守的要求,又是对人民法官职业行为的高度概括和总结,以及正确工作方向的引导。法官誓词,首先规定了人民法官的使命意识、宗旨意识和法律意识。一个法官如果不具有终身爱国的使命感,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精神,没有毕生忠于宪法和法律并成为宪法和法律的忠实执行者和勇敢捍卫者,他就丧失了作为人民法官的资格。其次,表达了法官对于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庄严承诺,法官忠实履行之职责,就是依法审判的职责和审判管理的职责。由于这些职责属于法官的本职工作,所以要求法官必须忠实履行。关于法官应当恪守的职业道德,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所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等方面的要求。还规定了法官应当始终秉持“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献身人民司法事业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念,要求法官应当依法办案,保持中立,忠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要求法官始终坚守法官的良知,不贪赃,不枉法,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两袖清风,一身正气;要求法官密切联系群众,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宗旨。只有达到了上列要求,法官才算真正实现了“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的职业目标。

  法官宣誓就其检验标准而言,法官将终身置身于自律与他律的监督之中,检验无时不在。笔者认为有两个问题值得重视,即强化自律,重视他律,以保持法官宣誓誓词始终发挥激励作用。对于法官的自律问题,我们的入额法官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内心深处筑起自律铁壁。经常用党内、司法系统内的腐败犯罪现象作为履职的反面教材,对照自己的思想、认识、道德与人格之变化,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保持法官的职业情操,把法官誓词贯穿于法官的工作和生活之中,强化慎微、慎独、慎终的职业理念,任何时候严守职业底线不动摇。同时,法官他律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对入额法官实行定期考察制度,由政工人事部门深入调查了解他们的学习、工作等情况,并结合调查了解的情况通过一定形式进行讲评,鼓励先进,总结经验,找准问题,促使他们继续努力。此外重视发挥法官家庭的监督作用,使法官的父母、配偶等家庭成员都了解法官的现实表现,都清楚法官的进步和存在的不足之处,使之积极配合法院做好工作,让他们的家庭成为廉洁司法的堡垒、法官进取的动力。

责任编辑:黄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