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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办案融入核心价值正能量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郝绍彬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29
摘要:执法办案融入核心价值正能量
  执法办案全程贯彻落实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价值,应自觉地把执法办案作为定分止争、弘扬法治精神的履职过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全过程,尤其是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执法办案全程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价值,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才能自觉地把执法办案作为定分止争、弘扬法治精神的履职过程,同时也作为传递司法为民理念、落实便民措施、注重办案效果、弘扬核心价值正能量的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公平正义的目标”。

  司法权源于人民,也必须服务、造福于人民。人民法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途径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依法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人民司法的工作目标和根本任务。其中法官既是执行法律的司法适用者,也是推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执行者。

  执法办案融入核心价值正能量,要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面落实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司法便民、利民、亲民举措,体现到审判执行工作的立案、送达、庭审、宣判、判后答疑、申诉信访等环节,需要做好诉讼服务的小细节。

  执法办案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一起来的标准,就是注重审判执行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即把法律规定与吸纳民意结合起来,在判决裁定中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司法机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适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实践要求,发挥司法解释功能,正确解释法律,以司法判决发挥规范、指引、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特殊功能,特别是司法裁判应鼓励诚实守信、尊重意思自治和维护公序良俗,以良好的执法办案效果彰显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观。司法审判中,需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妥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让司法公正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切实增强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和被认同性。

责任编辑:郝绍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