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食药监局张姓执法人员等3人以“样品调查”为由,从黄冈市黄州区一家小商店一次性拿走36瓶食用油,并在与商铺老板的交流中说出“依法抢劫”的惊人语句,被媒体曝光(12月27日《法制日报》)。 食品药品量大面广,涉及众多消费者利益,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执法是真正的职业打假者。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必须正视执法对象可能的言行对抗,首先自身做到打铁自身硬,按照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做到着装规范,用语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即执法言行符合法治要求,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合规才能经得起媒体的监督和挑刺。 执法行为不规范受到立案调查属咎由自取。执法规范需要执法人员做好执法过程的每一个细节,严格依法办事是底线,而不能仅仅是要求执法对象守法。规范着装执法,主动出示执法人员证件是行政执法的基本常识,也应当作为执法人员约束自身行为、向执法对象证明身份的一种法定义务。执法对象也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有效证件,执法人员没有执法证件,执法对象就无配合义务。特别是执法人员发现被检验商品可能属于假冒伪劣产品时,应当出票购买抽查商品,执法人员应该向经营者提供相应的执法依据,即使抽样检查也必须出票购买而不能随意搬拿。黄州区食药监局回应称涉案人员不规范执法属实,纪委已经对相关人员立案调查,具体处理情况将第一时间予以公开。 事实上,类似的不规范执法现象并非偶然,据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近日发布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显示,行政执法一项指标得分率仅为57.93%,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依然存在。故及时规范执法人员并不是终点,举一反三完善规章制度,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执法接受监督倒逼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规范的制度、法规相对健全,关键是一些行政执法在实践中变了样,没有按照要求落实到位,违规者也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理。执法人员在受到经营者的挑衅时说顺口说出的“依法抢劫”等言行,凸显部分执法人员缺乏必要的应变能力,没有考虑执法对象的主观感受,同时也暴露出这些执法人员头脑中充斥特权思想、缺乏接受监督的习惯性作风。在智能手机普及,执法活动随时可能被录音录相的当下,行政执法乱象经媒体曝光后的负面效应将被成倍放大,执法公信力将受到广泛质疑。故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健全完善现场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监督抽验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法、步骤开展,并对监管行为实施的过程、内容予以记录,不得擅自简化、变更法定程序,以确保执法活动经受得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考验。 落实责任追究是遏制行政执法乱作为的关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范围和行使程序为法律所明确规定,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受追究的原则,执法乱作为者必须受到追责问责,这样才会让乱作为者感受到责任与压力,以此倒逼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