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对传统村落、古老文化遗址维修修缮不到位的事件不断上演,频频被曝光,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亟须从法律和技术层面进行完善改进 在四处呐喊终于为几千个中国传统村落要了“名分”之后,中国文联副主席、天津大学教授冯骥才的担忧却丝毫没有减轻,甚至常常感到苦于无策。7136个传统村落正在网上公示,其中2555个已经正式进入国家保护的视野,听上去似乎是个不小的数字。然而,当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已评审到第四批,这位发起者却注意到一个令人痛心的现实:“依然阻挡不住村落的濒危和被破坏,很多纳入国家名录的村落已经面目全非”(11月24日《中国青年报》)。 有关数据显示:目前通过各省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调研与审评,全国现存的具有传统性质的村落近一万两千个,近几年来,国家住建部等部门连续四批进行认证,对两千多个传统村落进行挂牌保护。但是,为何依然阻挡不住传统村落面目被破坏?关键因素是观念错位,措施不力。 中国传统村落是中国农耕文明留下的最大遗产。以其保留了较大的历史沿革、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景观以及虽经历久远年代,但至今仍为人们服务的村落为特点,在文明价值上具有重大的传承意义。然而,在经济发展的浪潮中,中国传统村落却又扮演着发展乡村旅游、创新农村农业发展道路的角色。很多地方将保护传统村落和利用传统村落混为一体,在对传统村落进行大肆改造之后,就把它当成经济发展的“长枪短炮”,利用这些资源优势,直接以农家乐和乡村旅游来实现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综观这些大肆扩张的传统村落旅游产业,无不都走入了装扮景点、开门招商且同质化的误区,这让传统村落很容易沦为生财的道具。同时,为了迎合一些所谓的市场需求,对传统村落进行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革新改造”,让传统村落的内在本色尽失,这完全违反了以传统村落开辟致富道路的初衷。开发利用的前提应该是更好地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而不是目光短浅、只顾一时。 近年来各地对传统村落、古老文化遗址维修修缮不到位的事件不断上演,频频被曝光,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亟须从法律和技术层面进行改进。比如,从法律层面,出台一部专门针对包括传统村落在内的文物维修修缮的报批、施工要求等的专业法规,进行法律层次的硬约束。从技术层面,颁布一部国家标准,可对各类维修修缮的操作标准进行统一规范等。 传统村落是民族的宝贵遗产,也是不可再生的、潜在的资源,呵护和守护好传统村落的底色,守住传统文化的根,不单是永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历史赋予的责任担当。因此,基层部门必须转变观念,改变重经济发展、轻原始保护的做法,真正把传统村落保护落实好。顶层部门则须做好设计,出台专门的法律和标准进行管理和指导,从而保住传统村落的底色、留好传统特色的家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