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刘婧) 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阶段性成果汇报座谈会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出席会议并讲话。陶凯元指出,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要立足案例的应用,围绕建设全国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理论研究中心、发现识别中心、信息智能汇集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的目标,构建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 陶凯元强调,要准确把握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科学定位,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大前提,紧扣司法实践需求,坚持问题导向,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案例指导制度。构建案例指导制度不是要创设一种新的法律渊源,而是将典型案例内化为法官的认知,凝聚业界更为广泛的共识,引导法律适用规则进一步细化,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法律预期,也为司法解释的起草奠定基础。 陶凯元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正在创建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最高人民法院案例研究院刊登或发布的典型案例,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联互动的整体。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功用在于,通过建立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促进司法尺度的统一,增强司法裁判的可预见性。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需要有统一、稳定、明确的司法标准,需要有司法经验、司法智慧的长期积累,更需要整个法律共同体的共同参与。要以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为抓手,不断推动知识产权法律共同体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有关同志以及有关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