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青春,男,汉族,1959年10月出生,1981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秉公司法,公正无私。他承办过的1500多起案件,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件被投诉,也没有一件引发上访。一次,法院受理了一起返还财物纠纷案,其中一方是蒋青春的小舅子,曾多次找蒋青春说情,他说“亲是亲、法是法,我不能因为亲属而放弃公正,这样我就对不起头上的国徽和良心”。 2008年,蒋青春被确诊为胃癌,进行胃全部切除手术。手术后六次化疗,又因三次肠梗阻、三次胰腺炎住院抢救,但他仍然心系工作。长期以来,蒋青春一直过着拮据的日子。前些年,一家四口一直住在一间半旧平房里,仅33平方米。2004年,他贷款买了现在住的90平方米的楼房,两万元的装修费还是跟亲戚借的。春去秋来35年,蒋青春始终践行着他入党时的庄严承诺:“我愿把青春献给党,献给人民审判事业,成为一名好党员,做一名好法官。” 曾获最美基层干部、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一。2012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评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