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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前飞:提升互联网+司法能力 创新法院工作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17
摘要:许前飞:提升互联网+司法能力 创新法院工作
     中国法院网讯 (罗书臻)  今天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上作主旨发言强调,要为法院工作注入创新基因,以开放的理念、务实的心态去拥抱“大数据时代”,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和加强法院工作,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许前飞表示,互联网既为司法发展提供了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同时也带来了网络空间治理的难题。唯有洞察和拥抱这一新变化,才能适应时代、引领未来。法院工作的互联网思维主要体现在大数据思维、平台思维、用户思维三个方面,建立在“D·N·A” ( “D”—大数据 Data Technology,“N”—网络NETWORK,“A”—人工智能AI)三个基础之上。中国法院和法官不仅要提升“互联网+司法”的能力,更要养成互联网思维,打造具有互联网基因的下一代法院,实现司法与社会全连接、与公众零距离。

  许前飞介绍了江苏法院运用大数据思维、平台思维、用户思维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情况。江苏法院加强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建设“云上法院”,将于今年底前建成“江苏法务云”;加快建立审判执行、司法政务、诉讼服务等“六大子数据库”,构建数据融合共享、高效智能的大数据中心;加强大数据应用,构建智能检索分析系统,全数据关联、全网络检索;实现同类案例、审判资料的智能推送,为法官办案提供参考;开发大数据分析系统,建立涵盖审判态势、执行指挥等内容的大数据可视化工作平台。

  许前飞强调,江苏法院强化平台思维,实行全流程网上办案、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流程节点短信告知,执行过程中的司法拍卖,一律通过互联网进行;建立统一的诉讼服务网,开展互联网立案、证据交换、预约法官、卷宗查询等一系列司法服务;利用微信平台,对内实现移动办公协同,对外实现微信送达、微信调解、智能导诉等司法功能;加强法院网络与外部网络互通对接,实现与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与电子商务、搜索引擎、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应用,尝试构建DT时代的司法大数据“生态圈”。

  许前飞表示,在让司法审判更加“智能化”方面,江苏法院已经探索运用庭审智能语音系统,实现庭审语音转文字,减轻书记员压力,提升庭审笔录的准确性;建立视频内容识别系统,对庭审视频进行智能分析利用,为法官核对案情节约时间;开通12368热线智能客服,并将运用导诉机器人,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导等智能服务;利用OCR识别技术,将纸质材料转化为结构化信息,回填审判流程系统,并与法官的个人习惯相结合,智能化生成最贴合案情的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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