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曹雅静) 为期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法律实习生工作圆满结束。11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二批法律实习生总结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徐家新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法律实习生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和完善法律实习生制度,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努力培养政治坚定、品德优良、功底扎实的优秀法治人才后备力量。 徐家新指出,建立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与法律院校双向交流合作的重要举措。这一制度自2015年推出以来,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组织实施了两批法学专业高校学生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实习。两批实习生工作的实践证明,法律实习生制度适应了新的形势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法治人才培养规律,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法律实习生通过参与司法实践,接受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定了法治信仰,增强了司法实践能力,培养了良好工作作风。通过亲身体验,感受到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增强了“四个自信”,特别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司法文化的自信,加深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解和认同。最高人民法院会同相关法律院校共同做好实习生工作,打通了法学院到人民法院的实践之路,推进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对接,创新和发展了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徐家新强调,要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律实习生工作机制。要将法律实习生制度纳入司法体制改革的系统中进一步优化设计,更加突出实习生担任法官助理的角色定位,使之成为司法辅助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探索建立“培养清单”制度,使实习生培养工作更加精准高效。要积极做好与高校的沟通衔接,助推法律院校完善培养方式、丰富教学内容。要总结经验,推动法律实习生制度在全国法院落地生根,放大法律实习生制度效能。 徐家新希望,法律实习生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的谆谆教诲,珍惜机遇,志存高远,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将个人价值融入到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努力成为国家法治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宣读了《关于第二批优秀法律实习生评选情况的通报》,为实习生颁发了实习证书。部分实习生、指导老师、实习部门、高校的代表作了发言。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团委、实习单位等部门以及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部分高校负责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