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要提升见义勇为工作站位,着力打造社会治理人人有责的命运共同体。见义勇为事业是一项光荣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就是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会治理工作中来,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命运共同体。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完善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把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发展见义勇为事业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与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大力发扬群众工作这一优良传统,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创造有利于人民群众参与的组织形式,健全完善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不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奠定坚实的群众根基。 第四,要加强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领导,不断开创见义勇为事业新局面。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发展见义勇为事业,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共同担当。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为见义勇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各级综治、宣传、公安、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大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共同做好见义勇为各项工作。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是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长期以来为推动全国见义勇为事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好评。要高度重视自身品牌形象建设,坚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和社会影响力,着力推进见义勇为事业发展壮大。各级见义勇为工作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努力为宣传见义勇为事迹、服务见义勇为人员构筑高质量的综合服务平台,把自身建设成为见义勇为人员的爱心之家。 伟大的梦想需要伟大的精神,伟大的精神成就伟大的事业。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不断把见义勇为事业推向前进,进一步振奋民族精气神、凝聚社会正能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载《长安》杂志2017年第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