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孙兵 常非凡) 近日,《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7)》公布的2016年度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结果显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国31家高级人民法院位居第1位、在81家测评法院总体排名跻身三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81家法院排名中分列第5位、第6位,取得历史性突破。 据了解,此次《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7)》测评指标体系涵盖审务公开、审判公开、执行公开、数据公开等内容,81家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的平均分为57.6,吉林高院、吉林中院得分分别为82.95、78.36,同比大幅提升。长春中院得分81.15,司法透明度指数首次跻身全国五强。 吉林高院充分借力信息化,着力打造没有“围墙”的法院。通过吉林电子法院建设的稳步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网上公开已全面落实到位,法官办案全程留痕,当事人可以及时快速地了解案件的处理进度。 同时,吉林高院积极完善吉林电子法院建设,促进司法公开工作“提速升级”。全方位扩大电子法院的覆盖面,力求覆盖立案、审理、执行、信访、公开等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和审判管理、干部管理、行政管理、绩效考核、后勤保障等多个方面,实现从审判公开到诉讼服务延伸,从审判工作信息公开到管理工作信息公开。 吉林高院不断推进司法公开精细化和便捷化,通过全面整合司法资源,积极完成法院司法公开网站集约式建设,实现了信息同步,数据共享。细化公开栏目,新增全站搜索引擎功能和跳转链接,切实提高了信息查找指向性和全省法院司法公开网站的一键导航作用。 吉林高院还出台了《吉林省法院司法公开标准》《吉林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项目指南》《吉林省法院司法阳光指数评估体系》,明确和量化公开标准,并加大司法公开业务的培训和调度,以外部监督和内部管理,努力构建吉林法院司法公开“内外兼修”的新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