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沈志刚 焦洪治) 带着男朋友回家见父母,不想却开门揖盗引狼入室,男子趁人不备窃其财务,不但搞砸了自己的好姻缘,还被判处了刑罚。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判决被告人高某犯盗窃罪,处以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高某与张某经朋友介绍相识,双方感觉不错,便交往起来。相处两个月后,张某的父母想见见高某。4月28日上午9时,高某带着礼物来到张某家。张某的父母对高某很热情,带着高某在家里各房间转了转,然后,进入厨房准备午饭。高某趁张某家人不注意,潜入张某父母的卧室,将其放在火炕褥子下面的7800元偷走。案发后,高某将所盗赃款全部退还。 法院认为,高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高某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具有悔罪表现,且全额退赃,缴纳罚金,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