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开设赌场案件,被告人李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追缴赃款人民币236834.71元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6年3月25日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在淘宝网上开设网店,其在明知“贝贝游戏”、“茶苑”、“88369”等网站提供赌博服务的情况下,仍先后雇佣范某某、王某从事在上述网站赌博所需的虚拟游戏币的销售与回收工作,为相应赌博网站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收支结算,牟取虚拟游戏币结算差价的违法收入。仅2016年1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通过银行卡账户渠道收取销售的虚拟游戏币金额合计人民币13203884.51元,非法牟利人民币236834.71元。2016年3月25日,被告人李某某在其租房处被公安民警抓获,并查获电脑、笔记本等作案工具,并追缴赃款。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明知是赌博网站,仍为该赌博网站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结算金额共计人民币13203884.51元,非法牟利人民币236834.71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李某某在归案后,退出其所得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