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10日向社会联合发布一份关于贯彻中央科研资金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促进相关政策全面落地,切实增强科研人员的成就感和获得感。 去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松绑+激励”的政策措施,改革初见成效。但改革进程中也存在少数单位制度出台不及时、抓落实力度不够的现象,还有单位提出进一步细化改革举措的建议。 新出台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增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具体而言,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所属单位落实好相关政策。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法人责任,加快制度建设,完善内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确保下放的管理权限“接得住、管得好”。 在进一步细化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举措方面,通知也作了相关规定。比如,通知明确了结余资金留用的计算起始时间,即自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通知还明确了在研项目如何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并规范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财务审计有关要求。 据了解,财政部、科技部将持续跟踪改革进展,建立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和通报机制。有关督查和通报结果将纳入信用管理,与中央高校管理改革等绩效拨款、间接费用核定、结余资金留用等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