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广西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该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广西百色市那坡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汤梓军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广西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指控:2012年至2015年间,汤梓军在其担任平果县委副书记兼新安镇党委书记、那坡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3.9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汤梓军对所犯罪名和事实供认不讳。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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