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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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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荣超、张某甲、陈伟、冯伟、朱军分别涉嫌犯贪污、行贿、受贿、诈骗罪案一审刑事判决书(6)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6
摘要:后来有一次陈伟给我打电话,他说他给我信用社存款本上汇了30000元钱,一点小意思。他还对我说他急需用钱,让我想办法将他的家电下乡补贴款尽快兑付了。过一段时间,县财政局把家电下乡补贴款拨下来,我就把陈伟家电

后来有一次陈伟给我打电话,他说他给我信用社存款本上汇了30000元钱,一点小意思。他还对我说他急需用钱,让我想办法将他的家电下乡补贴款尽快兑付了。过一段时间,县财政局把家电下乡补贴款拨下来,我就把陈伟家电下乡补贴款170000元及时兑付了。这30000元钱小孩看病用了部分,其余用于个人和家庭开支。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本院予以确认。

三、陈伟、冯伟诈骗罪

1、2011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陈伟、冯伟在实施国家家电下乡补贴“代垫直补”政策的过程中,通过购买家电下乡电脑产品标识卡、非法收集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等手段,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款181487.28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

1)、书证

(1)到案经过证实了被告人冯伟到案情况。

(2)户籍证明证实了被告人冯伟的基本信息。

(3)十里财政所王某某查账证明:

2011年12月31日,第4号记账凭证付家电下乡补贴款199481.29元,其中付陈伟家电下乡补贴款20000元、70000元,两笔计90000元;2012年9月30日,第7号记账凭证,付家电下乡补贴款227449.74元,其中付陈伟家电下乡补贴款55000元;2012年12月27日,第8号记账凭证,付陈伟家电下乡补贴款36487.28元。

(4)2011年11月16日陈伟签名的河南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申报汇总表,金额共计181487.28元。

(5)走访刘某乙、宋某某、张某丙等174户核实补贴金额78398.84元。

(6)信检技术鉴(2014)13号鉴定意见书意见:鉴定送检的五张单据及“陈伟”制作的河南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申报汇总表上“陈伟”的签名字迹是陈伟本人所写。

(7)检察机关提供的关于本案的立案情况材料。

2)、被告人陈伟的供述:

我认识冯伟。出示的从光山县十里镇财政所取得的《河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汇总表》,这份401户由翔瑞科技电脑城申报,由陈伟签名(制表人)的补贴总金额为181487.28元的汇总表,这上面的陈伟是否是我签字我记不清楚了。

我在弄虚作假骗取家电下乡补贴的过程中,那些产品标识卡是从关某某手中购买的,当时大概是以每张卡120左右的价格购买的。我主要是采取先找一些空白发票复印一些出来,再填上金额再复印一些出来,这样采取重复复印手段完成发票环节的准备,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是我们先从各财政所找一些农户原来留存的复印件,后我们各个电器经销商之间找后互相复印共用,再根据我们需要申报的数量提交给财政所。

3)、被告人冯伟的供述

2011年秋,我的电脑店经营状况不好,也关门了。那时因为陈伟的家电下乡经销商密钥被张荣超停了,陈伟就来问我的家电下乡密钥在不在,他对我说可以通过购买家电下乡电器标识卡,通过找些假材料申报套取家电下乡补贴。当时我的电脑店经营不好,也想找点钱,我们就合计着进行这方面的事。陈伟知道如何通过购买产品标识卡,然后整材料报家电下乡补贴,因为我手头上也没有钱,这方面都是由陈伟在进行操作,他通过他认识的一个叫关某某的人购买电脑产品标识卡,然后他通过他的熟人关系找了些农户的身份材料,在光山县十里、泼陂河、文殊财政所申报了家电下乡补贴。我将我的经销商密钥交给陈伟以后,我和陈伟前后共计办了多少家电下乡补贴,我现在记不清楚,申报的补贴款大多是陈伟操作和领取的。陈伟没有对我讲过申报领取了多少家电下乡补贴,这方面都是陈伟去办的,申报材料都是陈伟通过熟人搞来的,具体从哪里搞的我不清楚。发票也是陈伟从外面搞来的,具体是通过什么途径我不清楚。我和陈伟最后以我的名字申报的家电下乡补贴款都是虚假的,这时候我的电脑店已经关了,这后来的数据都不是我实际销售的产品,都是陈伟用虚假的材料报的,都是虚假的。在利益分配上,我与陈伟没有严格约定,说的是我们以我的名字弄的钱除了一些人情礼节费用之外,二人分。这些钱有次把是由财政所打到我的卡上的,有的是打到陈伟卡上的,都是我俩去取的,具体分多少我记不清了,记得大约分有50000元左右。

4)、证人证言

(1)、证人张荣超的证言:

大概是在2011年春上,肯定是上半年。因为陈伟后来也没有再给我他许诺的好处,我也见不到他人,而且他的店也没有实际经营,但申报补贴数据很大,所以我就将他的登录资格给停了。

(2)、证人杨某某的证言

直到2011年11月份,陈伟又到十里财政所拿了一批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家电下乡补贴。我也是按照审核程序审查了陈伟提供的申报材料,通过审核没有发现问题,我就按照程序将这批的资金大概是18万多块钱分几次支付给了陈伟。陈伟两次向我提供的申报材料,因为当时我没有注意,我一直以为经销商都是陈伟。陈伟对我讲,他申报的这些家电下乡补贴都是他自己的。

出示的由十里镇财政所提供的河南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申报汇总表(上报时间2011年11月16日,制表人陈伟),是陈伟提供给我的,这上面制表人陈伟的名字也是陈伟亲笔写的。陈伟提供这份汇总表的时候,还提供了这份汇总表相应的申报材料。这份汇总表申报的是401台笔记本电脑的家电下乡补贴,补贴合计金额是181487.28元。这份汇总表申报的合计金额为181487.28元的补贴资金已经全额支付给陈伟了,这些资金都是陈伟分几次亲自领取的,陈伟领款的情况有王某某的查帐证明证实。

(3)、证人张某乙的证言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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