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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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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巴某某、沙某某犯职务侵占罪一审刑事判决书(9)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7
摘要:29、证人沙某癸证言:我们家里买个铲车是厦工牌50型的,2008年或者是2009年购买的,购买的时候是14万元,是我们自己弟兄一起购买的,有沙某� ⑸秤∥颐羌父鋈撕匣锏模绞痹谖颐羌易约旱拿撼「苫睿渌胤接谢畹幕

29、证人沙某癸证言:我们家里买个铲车是厦工牌50型的,2008年或者是2009年购买的,购买的时候是14万元,是我们自己弟兄一起购买的,有沙某丁、沙印我们几个人合伙的,平时在我们家自己的煤场干活,其它地方有活的话也干。2012年3月到6月份在我们村建设路路南干过一段活,主要是平整土地和推平湛河的河提,干了三个月,一共给我了五万元钱,是村长沙某某给我的钱,给的是现金,我没有给他写收据。让我干这活村干部虎某甲知道,其他村干部不知道。建设路路南的土地卖给亿嘉集团了了,但是老百姓不愿意。是村里安排我去干活的。我干活时间确定是2012年3到6月份,8月份沙某某给我的钱。因为我们村的部分民对建设路路南的地卖给亿嘉集团不愿意,当时亿嘉集团把这块地东边用围墙围起来了,临建设路一面的广告牌也立起来了,亿嘉集团安排的施工队干不成活,他们一干活老百姓就挡着不让干,在这种情况下,村长沙某某给我说,让我进去先把这块地临近湛河的河堤和里边的垃圾用铲车推一推,我记得大概是2012年3月份,也就是刚过了春节,这样我就开着我的铲车进去开始干活,主要是把里边湛河堤的河堤先给推平,推平之后,施工队的技术员人家去给用水平仪照一照,然后再干,就这样,干一点停一下,有时候正干着哩,老百姓去不让干了,我就停住,这样干一干停一停,一直干到6月份,活才干完,我干完之后沙某某一共给我了五万元钱,给的是现金,我没有给他写收据。让我干这活村干部虎某甲知道,其他村干部不知道。我在那里干活的时候,十里画廊最东边的三栋楼正在施工,当时他们的地基都块挖好了,正在施工楼的基础。我平整的是从十里画廊工程最东边开始数第四栋往西这几栋楼的位置。我在我们村的建设路路南平整土地这个事我大哥沙印知道这个事。要是实打实干三个月一台铲车五万元钱,肯定没有人愿意干,当时铲车生意也不是很好,只是有点小活,给村里干,干一点停一停,不是每天都干。

30、证人刘某戊证言:我是现在任村支部组织委员的,我不知道村里经费咋支出的。经费支出是由书记虎某甲、付村长沙某某签字报销的。咋支出也没有什么规定。报账员是郑某某。我不清楚村里都有那些经济来源,从虎某甲回来当书记之后,村里安排在村里的一个鹏凯名烟名酒店里拿东西记账,一般情况下都是书记虎某甲事先打个招呼或者是事先安排或者是村长沙某某可以在那个烟酒店里拿烟酒或者礼品之类的东西。从我当这一任支部副书记开始,在这个名烟名酒店因为工作拿东西我记忆中有过三、四次,每次不会超过一千五百元,我去都是和副书记赵某甲、巴某某三人一起去,并且在记账本上签上干啥用了,多少钱,再签上我们三个人的名字,除此之外,我没有再在鹏凯名烟名酒店拿过东西。我都是因为协调工农关系,每年就一、两次,是有数的,要拿东西也都是书记、村长事先安排,要不然烟酒店不给东西。最近两年就没有在这个烟酒店里拿过东西了。鹏凯名烟名酒店是2007年左右开业的。我们村因为工作都指定了村里有虎记烩面馆、桥头烩面馆和天方阁饭店这三个饭店。桥头烩面馆从2010年以后就很少去,从我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以来,我和赵某甲在天方阁饭店记账很少,在我记忆中因为工作和赵某甲就餐签字不会超过三次,如果要有至少是我和赵某甲一起。一般情况下也是事先先给书记虎某甲、村长沙某某打招呼,然后再去,就餐之后我或者是我在菜单上签上因为什么事情、参加人都谁、餐费多少,然后在签上我的名字。其他村干部在饭店是怎么签字记账的我不清楚。其他村干部在烟酒店是否签字我不知道。谁去清算我不知道。

31、证人赵某甲证言:2008年这一任党支部选举开始任村党支部委员的,直到现在。我不知道村里经费咋支出的。经费支出是由书记虎某甲、付村长沙某某签字报销的。咋支出也没有什么规定。报账员是郑某某。村里都有那些经济来源我不清楚。从虎某甲回了当书记之后,村里安排在村里的一个鹏凯名烟名酒店里拿东西记账,一般情况下都是书记虎某甲事先打个招呼或者是事先安排或者是村长沙某某可以在那个烟酒店里拿烟酒或者礼品之类的东西。从我当这一任支部委员开始,在这个名烟名酒店因为工作拿东西我记忆中有过三、四次,每次不会超过一干五百元,我去都是和刘某戊巴某某三人一起去,并且在记账本上签上干啥用了,多少钱,再签上我们三个人的名字,除此之外,我没有再在鹏凯名烟名酒店拿过东西。我都是因为协调工农关系,每年就一、两次,是有数的,要拿东西也都是书记、村长事先安排,要不然烟酒店不给东西。最近两年就没有在这个烟酒店里拿过东西了。鹏凯名烟名酒店是2007年左右开业的。我们村因为工作都指定了村里有虎记烩面馆、桥头烩面馆和天方阁饭店这三个饭店。桥头烩面馆从2010年以后就很少去,从我担任村组织委员以来,我在天方阁饭店记账很少,在我记忆中因为工作就餐签字不会超过三次,如果要有至少是我和刘某戊一起。在饭店就餐签字一般情况下也是事先先给书记虎某甲、村长沙某某打招呼,然后再去,就餐之后我在菜单上签上因为什么事情、参加人都谁、餐费多少,然后在签上我的名字。其他村干部在饭店是怎么签字记账的我不清楚。其他村干部在烟酒店签字不签字我不知道。村里这样的结算是谁去清算的我不知道。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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