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巴某某、沙某某犯职务侵占罪一审刑事判决书(7)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7
摘要:2015年5月21日讯问笔录、2015年6月1日当庭证言证实:和副村长沙某某共同委派巴某某为了村里开发做工作,于2011年1月30日从亿嘉集团领取的协调费40万元中的3万元给了沙某丁开的饭店,5万元支付给牛某某开的烟酒店。2

2015年5月21日讯问笔录、2015年6月1日当庭证言证实:和副村长沙某某共同委派巴某某为了村里开发做工作,于2011年1月30日从亿嘉集团领取的协调费40万元中的3万元给了沙某丁开的饭店,5万元支付给牛某某开的烟酒店。2011年5月13日从亿嘉集团领取的协调费20万元全部支付给牛某某开的烟酒店。

4、证人单某甲(亿嘉集团董事长)证言:今年快春节的时候,我在郑州住院,虎某甲和焦店镇的镇长余东海、村长沙某某一块去看望我,让我给他们支出征地款,春节给群众发点,我答应给300万,先让村里给群众发着,等春节后再一块算账,直到现在也没有算。2011年1月30日沙某某、巴某某、郑某某在亿嘉集团借出40万元,是支给村里,用于村里青苗赔偿、征地拆迁、开发协调等,具体是干啥,我记不住。2011年5月13日沙某某、巴某某、郑某某在亿嘉集团借出20万元是村上用于开发用了。具体干啥,我真记不住。2012年5月18号沙某某在亿嘉集团借出50万元是干什么用的这我不知道,只要是他们有记账凭证(即打的有条子)的,都是用于村上开发工作的,具体干啥我现在记不住,当时都有理由,都是公司同意的,用于村里工作,我们得罪不起村里。2012年6月13号沙某某在亿嘉集团借出10万元,都是以村里名义借的,具体干啥用,我真记不住,当时都是为村里开发用。他给赵某某等好几户20万元,说是建设路路南的地这几家找事,是给的协调款,这个我同意给的,但具体沙某某给没给人家,给的谁我不知道。还有一笔10万元,是给人家打架赔偿款我同意给的,具体给的谁咋给的我不知道,给没有给我还不知道。我每个月给沙某某3万元的工资款,就是建设路路南的保护费,具体他安排几个人在那里负责我不知道,就是能保证我们正常施工就行了。他们有工资表,这个时间比较长,有好几年了,是我同意发的,每个月他们造好工资表在公司报账,具体多少我不知道。

5、证人郑某某(焦店村村民委员会会计)证言:2011年1月30日,沙某某、巴某某在亿嘉集团借据借出40万元协调费,这个借据上经手人上边的签名是我本人签的,这个事我想了这几天了,真是想不起来这笔钱干啥用了,反正是我不拿钱,这笔钱我也在村里的基本账户上查了,村里账户上就没有这笔收入和支出,没有走村里我管的基本账户,这都是借据,一般情况下,亿嘉集团都是给的现金。这笔钱应该是在巴某某那里,村里回来的款项,不经过村里基本账户的钱,一般都是在巴某某那里,干啥用,巴某某知道,我也不问。有些钱我都不清楚,比如说今年这300万元钱,不是这次调查,我就不知道村里回来300万元的钱。

2011年5月13日,沙某某、巴某某在亿嘉集团借据借出现金20万元协调费,这个借据上经手人上边的签名是我本人签的,这笔钱我也在村里的基本账户上查了,村里账户上就没有这笔收入和支出,也就是说,这笔钱就没有做账,没有走村里我管的基本账户,这张借据写的是现金,亿嘉集团应该给的现金。这笔钱应该也是在巴某某那里,干啥用,巴某某知道,我也不问。上次说这钱在村基本账户上是我记混了。这60万元干什么用了我不知道。

给赵某某等五人20万元、给沙某甲等三人10万元、北京接访给沙某某等三人10万元(出示经办人沙某某、巴某某、郑某某记账便条)这三笔款项的情况,是大约一个月前,有一天上午,沙某某、巴某某他两个人把我叫到巴某某家,到他家之后,巴某某给我拿的纸和笔,他两个人给我说让我记,我就记了这张便条,便条上记得是赵某某、虎某某、沙某乙、沙某丙、赵某甲20万元,路南种地。沙某甲、虎某某、赵某某10万元,路南与巴某甲生气。赵某甲、巴某某、沙某某10万元,北京接访。经办人上沙某某、巴某某和我签的名字。这些钱是谁给的、咋给的,我一点也不清楚。给赵某某、虎某某、沙某乙、沙某丙、赵某甲五人20万元,这钱给没给他们我都不知道,国显、沙某某非让我签个名字,我就签了,究竟这钱是咋回事,给没有给他们钱,这钱是从哪里弄来的,我一点也不知道。我在村里也没有听说给他们20万块钱的事。给沙某甲、虎某某、赵某某三人10万元,国显、沙某某非让我签个名字,我就签了。赵某甲、沙某某、巴某某三人去北京接访的10万元,是谁去的,咋去的,谁拿的钱我都不知道,光是他们回来听说他们去北京接访了。前一段时间,巴某某拿一张条子让我看,就是2013年10月14日巴某某给你们提供的条子,他说这是他当时发款的时候记的草稿,并让我在“付办公用品郑某某7000元”一栏里签字,我当时就说假如是我发出去的款,领款人的条子应该在我那里,这应该是巴某某发出去的款,他自己记的账,具体情况我不知道。我们村里的出纳实际是巴某某。

2015年5月19日的证言:证实村委会经过沙某某、虎某甲的同意就可以在牛某某开的烟酒店里拿东西,谁去拿东西谁记账,最后谁去结账就不知道了。

6、证人虎某某的证言:村里发过征地的补偿款,只发了这一次,全村村民都有,是按照人头发的,一人两千元。如果村里发钱是从组长那里领,没有从沙某某处领过钱。另证实二、三年前巴某甲和沙某甲二人发生矛盾,后因有人拉劝没有打起架,自己因此事没有收到过沙某某给的钱。

7、证人沙某甲(住本市焦店村8组)证言:2012年7、8月份的时候巴某甲和自己发生矛盾,后因有人拉劝没有打起架,自己因此事没有收到过沙某某给的钱。

8、证人沙某乙(焦店村9组人)证实:村里发过征地的补偿款,只发了这一次,全村村民都有,是按照人头发的,一人两千元,其中有的领了,有的嫌少没有领,自己没有领,也没有收到沙某某7万元补偿款。

9、证人赵某某的证言:证实自己在2011或是2012年从6队队长郭某戊处领过1万元的征地补偿款,是按照人头发的,一人两千元,没有从沙某某处领过钱。2012年6、7月份巴某甲和沙某甲二人发生矛盾,后因有人拉劝没有打起架,自己因此事没有收到过沙某某给的3万元钱,沙某某曾在2012年农历8月份带自己去过青海,花了多少钱不清楚。

10、证人宗某某的证言: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因焦店村村民进京上访,沙某某、赵某甲、巴某某三人进京接访,沙某某给了自己8千元费用接访,后又给自己银行卡上汇了6万元用于接访。

11、证人虎某乙的证言:其在西斜现在第二看守所西边开了一个虎记烩面馆,焦店村村委会的人员也在那里吃饭,2013年1、2月份自己在巴某某处拿过村两委会的就餐费,具体是多少钱记不住了,给巴某某写的有收据。这一两年没有在沙某某处拿过钱。后又在其后的证言中称今年春节前后在沙某某那拿过2万或者3万元。

12、证人马某乙的证言:证实自己在2011年春节前从巴某某处领取了承包拉亿嘉广场北边垃圾的款项21700元,2011年1月30日从村部领取六十岁以上老人补助金的证明是自己签的字。

13、证人刘某丙(系焦店村3组组长)的证言:证实2011年春节前,自己去巴某某家把三组2010年60岁以上老人的补助款两万元左右领走了,除此之外,没有再领别的钱。

14、证人郭某戊(系焦店村6组组长)的证言:证实2011年春节前,自己从村里把六组2010年60岁以上老人的补助款领走了,领多少忘了,除此之外,没有再领别的钱。

15、证人郑某已(系焦店村4组组长)的证言:证实2011年春节前,自己从村里把四组2010年60岁以上老人的补助款领走了,领多少忘了,除此之外,没有再领别的钱。

16、证人虎某已(系焦店村7组组长)的证言:证实2011年春节前,自己从村里把七组2010年60岁以上老人的补助款领走了,领多少忘了,除此之外,没有再领别的钱。

17、证人王某丁(系焦店村1组组长)的证言:证实2011年春节前,自己从村里把一组2010年60岁以上老人的补助款领走了,领多少忘了,除此之外,没有再领别的钱。

18、证人沙某丁(系焦店村8组组长)的证言:证实2011年春节前,自己记不清是在沙某某还是巴某某家把八组2010年60岁以上老人的补助款领走了,领多少忘了,除此之外,没有再领别的钱。

19、证人郑某戌(系焦店村5组组长)的证言:证实2011年春节前,自己从村里把五组2010年60岁以上老人的补助款领走了,领了不到两万元,除此之外,没有再领别的钱。

20、证人朱某丙(系焦店村党支部委员)的证言:自己在2011年春节时在巴某某处领取9960元的双创款和一笔1000元的款,但想不起来领取的1000元具体是做什么用的了。

21、证人虎某丙(住焦店村7组)的证言、证人付某甲(住焦店村1组)的证言:均证实虎某丙、付某甲在2010年为村里耙地,并领取了自己的工资、修车、加油等费用共计19445元。

责任编辑:国平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