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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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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某挪用公款一审刑事判决书(6)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30
摘要:2014年11月8日16时57分至18时32分供述:2009年9月份左右,张戊某让我帮忙贷款60万元,我想到项某甲办理的贷款多数没有使用,就跟项某甲商量,将他没有用的贷款借给我亲戚使用,本金及利息由使用人负担。项某甲同意

2014年11月8日16时57分至18时32分供述:2009年9月份左右,张戊某让我帮忙贷款60万元,我想到项某甲办理的贷款多数没有使用,就跟项某甲商量,将他没有用的贷款借给我亲戚使用,本金及利息由使用人负担。项某甲同意了,并将CC的项某某、周某某、项某丁、张某丁、何乙某及东铺镇的刘某某、陈某甲、张某丙、张某乙、张某某10人的AA卡给我了。我没有经过贷户本人同意。

其2014年11月8日10时33分至12时22分供述内容与其2014年11月8日16时57分至18时32分供述基本一致。

其2014年11月13日供述:2009年,项某甲找我贷款,我记不清一共办了多少户,最后落实下来的是26户,每人名下的额度是5万元,当时是我和姜某某、李某丙和张戊某到CC龙桥和东铺农户家中办理的。项某甲在2009年实际用款是85万元,有一部分是我通过银行转账给他的,有一部分给的是现金,分多少次给的我记不清了。当时他找的农户的AA卡我没有交给农户本人,也没有交给项某甲,后来项某甲用款之后,我也记不清是否将他用款的卡交给他没有。上次讲的是10户,经过核对,还有方某丙、方某戊、方某某名下的贷款。我将这些贷款借给张戊某使用,事先是否经过项某甲同意,我记不清了,但是后来项某甲通过农行的短信知道他没有使用的贷款有人使用,项某甲就问我咋回事,我给他说过,借给别人用了,你别管,你没用的你不结息。项某甲本人没有亲自办理过贷款结息手续,他的贷款结息手续是经过我和姜某某办的。

其2014年12月18日供述:项某甲找的农户张某某、张某乙、张某丙、刘某某、陈某甲、张某丁、周某某、项某某、项某丁、项某丙、方某某、方某丙、方某戊(其中有4人的贷款本金20万元在2012年7月份以前为项某甲所用)名下的贷款各5万元被我挪用。我挪用项某甲所找的13户农户名下的贷款当时没有经过项某甲同意,后来因为农行催收利息再加上农行催收贷款的时候,项某甲问我怎么回事我才对他讲这些贷款借给别人用了,让他别管,贷款的本金及利息由我负责催收。AA卡我印象中放在我岳母家,其他地方是否放有我现在确实想不起来了,正常周转的AA卡是怎么给我的,我到底放哪了,时间长了我实在记不清了。我原来想钱是张戊某用了,应该卡给她了,我现在回忆才想起来卡没有交给张戊某,在我自己手里。

其2014年12月8日自书情况说明称挪用项某甲找的张某乙等13户农户贷款的AA卡一直在其手中,没有交给项某甲,也没有交给张戊某,每次给张戊某的都是现金。

其2014年12月11日自书情况说明称2010年2月7日项某丙、2009年7月13日项某某、2009年10月15日方某戊、2009年7月13日方某某、2009年7月13日项某丁、2009年7月8日张某丁、2009年7月15日张某某、2009年7月13日刘某某、2009年10月22日方某戊9张取款凭条上的签名均系其签的。

6、户名张某某借记卡2009年6月15日至2012年12月21日的明细查询单在卷(2009年6月15日开卡、2009年7月15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2012年6月21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

7、户名张某乙借记卡2009年6月15日至2012年12月21日的明细查询单在卷(2009年6月15日开卡、2009年7月11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2012年6月20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

8、户名张某丙借记卡2009年6月15日至2014年9月21日的明细查询单在卷(2009年6月15日开卡、2009年6月24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2012年6月19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

9、户名刘某某借记卡2009年6月15日至2013年10月3日的明细查询单在卷(2009年6月15日开卡、2009年7月11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2012年6月18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

10、户名陈某甲借记卡2009年6月15日至2014年9月21日的明细查询单在卷(2009年6月15日开卡、2009年6月24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2011年6月27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

11、户名张某丁借记卡2009年6月24日至2013年7月3日的明细查询单在卷(2009年6月24日开卡、2009年7月1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2012年7月15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

12、户名周某某借记卡2009年6月24日至2013年9月21日的明细查询单在卷(2009年6月24日开卡、2009年8月23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2012年6月16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

13、户名项某某借记卡2009年6月15日至2014年10月4日的明细查询单在卷(2009年6月15日开卡、2009年7月13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2012年6月16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

14、户名项某丁借记卡2009年6月15日至2013年8月3日的明细查询单在卷(2009年6月15日开卡、2009年7月11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2011年7月18日转存50000元同日被支取、2012年6月17日现存52500元)。

15、户名项某丙借记卡2010年2月3日至2014年9月21日的明细查询单在卷(2010年2月3日开卡、2010年2月6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2013年12月30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

16、户名方某某借记卡2009年6月15日至2012年12月21日的明细查询单在卷(2009年6月15日开卡、2009年7月10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2011年7月11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

17、户名方某丙借记卡2009年6月15日至2014年9月21日的明细查询单在卷(2009年6月15日开卡、2009年7月10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2013年12月21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

18、户名方某戊借记卡2009年6月15日至2014年9月21日的明细查询单在卷(2009年6月15日开卡、2009年7月10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2014年3月16日转存50000元被支取)。

19、2009年7月13日取款凭条(客户签名:“项某某”、“刘某某”、“项某丁”、“项某丁”、“方某某”分别取款50000元、50000元、45000元、50000元、30000元)、2009年7月15日取款凭条(客户签名:“张某某”取款50000元)、2009年7月8日取款凭条(客户签名:“张某丁”取款30000元)、2009年10月15日、10月22日取款凭条2张(客户签名:“方某戊”分别取款5000元、30000元)、2009年6月24日取款凭条2张(客户签名:“项某甲”分别取款49000元、49000元)、2009年7月11日取款凭条2张(客户签名:“方某丙”、“张某乙”取款49000元、49000元)、2010年2月7日取款凭条(客户签名:“项某丙”取款40000元)、2009年9月18日取款凭条(客户签名:“周某某”取款30000元)在卷。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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