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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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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夏尚瑞、孟坤霞集资诈骗、被告人高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刑事判决书(9)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7
摘要:四、公安机关冻结的被告人高平的卡号为6222081709000334732的中国工商银行卡账户上的729990.14元中的140000元予以追缴退还本案投资群众,剩余存款及公安机关查封的被告人夏尚瑞的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169号丰泽花园公

四、公安机关冻结的被告人高平的卡号为6222081709000334732的中国工商银行卡账户上的729990.14元中的140000元予以追缴退还本案投资群众,剩余存款及公安机关查封的被告人夏尚瑞的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169号丰泽花园公务员住宅小区4号楼2单元12号住房,由查封、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五、剩余赃款继续予以追缴以退还投资群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上诉的应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 判 长  郑连生

审 判 员  李 宇

人民陪审员  李 琰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吴 恒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