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证人杨某证言及股份转让协议、股东协议书,证实:2010年3月1日开始,其大舅哥陈加胜入股夏尚瑞的尚网趣吧网吧,说好每月分红1.5万元,夏尚瑞头两三个月按时分红,后来说经营的美迪亚浴池需要钱,让其大舅哥将分红的钱借给他,之后又以经营浴池、开动漫城需要资金为由,向其妻子陈冬借钱,但是一直没有还本付息。2013年10月份,其和夏尚瑞一起算了一下帐,连本带息一共是110万元,夏尚瑞没钱就将梦幻动漫城股份折价110万抵了债务。因梦幻动漫城的法人代表是贺某某,其妻子陈冬就和贺某某及另一名股东梁某某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另外证实在2013年7、8月份的时候夏尚瑞还给他了5.5万元。 6、证人梁某某证言:2008年其与夏尚瑞合伙在河南理工大学南门开办了梦幻动漫城,梁某某出资90万元,夏尚瑞出资130万元,但是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代表是贺某某,贺某某是网吧的经理,但没有出资。后来夏尚瑞将多出资的钱拿走,到2010年底二人达成协议,各占动漫城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因为动漫城一直亏损,到2012年7月份,其联系朋友在包头开办动漫城,梁某某从梦幻动漫城中拉走价值四十三万多元的机器设备,这样其在梦幻动漫城的股份变为了百分之二十五。其在包头开办的动漫城和夏尚瑞没有任何关系。在2013年10月26日左右的一天,夏尚瑞和杨某的妻子找到梁某某,夏尚瑞和对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将梦幻动漫城百分之七十五的股份以1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对方。 7、证人浮某某证言:其在梦幻动漫城负责机器的维修和配件的购买,从2012年9月电玩城的经营出现困难就关门歇业了,到2013年过年期间,又营业了一段时间,过了年就又关门了,直到其5月份辞职都没有开门。 第三组证据,主要证实夏尚瑞所欠外债及用新起之星公司融资的钱归还其个人欠款的情况。 1、被告人夏尚瑞的供述:2007年10月其在融信投资担保公司借款290万元,月息3分,用于两个网吧经营,2013年5月开始其拿吸收的钱还了融信10万元;2007年10月其借卢爱军60万元,月息4分,投在了尚网趣吧,这60万元其只付了利息,未还本金。2008年以来,其陆续从夏某某处借款480万元,月息3分到6分不等,这480万一部分用于其归还外债,一部分投资美迪亚浴池,2013年5月开始其拿新起之星公司吸收的钱还夏某某420万元;2009年8月,其在金典典当行借款40万元,月息3分5,投在了美迪亚浴池,2013年5月开始其拿新起之星公司吸收的钱还了金典典当行30万元;2009年12月其在卢建处借款200万元,月息6分,大部分还债清利息,一小部分用于梦幻动漫城的经营,2013年5月开始其拿新起之星公司吸收的钱还了卢建192.5万元;2010、2011年其分两批从铧盛投资担保公司借款300万元,月息5分,其中80万其还了在修武信用社的贷款,剩下的220万其用于还债清利息了,2013年5月开始其拿新起之星公司吸收的钱还了铧盛投资担保公司100万元;2011年其陆续在中通投资担保公司借款330万元,月息2.5分至3分不等,一部分投在电玩城,一部分还债清利息,2013年5月开始其拿新起之星公司吸收的钱还了中通投资担保公司50万元;2011年其陆续从杨某处借款110万元,利息5分至7分不等,一部分用于美迪亚浴池经营,一部分还债清利息,2013年10月27日其将梦幻电玩城75%的股份抵了这110万元的债,给了杨某的妻子陈冬;2009年其在孙某处借款60万元,月息3分,想不起用在哪了,2013年5月开始其拿新起之星公司吸收的钱还了孙某30万元;2012年其在袁路平处借款60万元,月息6分,用于还债清利息,2013年5月开始其拿新起之星公司吸收的钱还了袁路平60万元;2013年5月其从宁某某处借款40万,月息4分,用于还给卢建利息了,2013年6月其拿新起之星公司吸收的钱还了宁某某40万元;2010年其从王强处借款60万元,月息3.5分,投在了美迪亚浴池,2013年5月开始其拿新起之星公司吸收的钱还了王强10万元;2012年其从何伟处借款15万,用于还债清利息,2013年5月开始其拿新起之星公司吸收的钱还了何伟17万元,多还了2万元是付给何伟的利息;2011年其从连某处借款50万元,月息5分,用于还账清利息,2013年5月开始其拿新起之星公司吸收的钱还了连某25万元。给夏某某258万元是因为其用了夏某某借别人的钱,债主向夏某某要账,其让夏某某替其还了帐,其中还卢建约30万,还铧盛担保公司约130万。 2、证人时某某证言:其朋友张朝朝是夏某某经营的银晟投资公司经理,通过张朝朝认识了夏某某,2012年9月中旬,夏某某借给夏尚瑞30万元,因为夏某某担心夏尚瑞不还钱,所以让夏尚瑞给时某某打了欠条。2012年11月份,夏某某借给夏尚瑞32万元,还是给时某某打的欠条,欠条之后都给了夏某某。2013年5月份宋冬野说夏尚瑞还了他30万,让其催剩下的32万,时某某就给夏尚瑞打过两次电话,但是否还钱其不清楚。 3、证人卢某某的证言:2011年夏尚瑞因为在理工大南门投资一个动漫城通过宋元中向其借款200万,是通过其妻子何莲叶的账户转账的。后陆陆续续分两三年还,一直到2013年10月份才还完。2013年5月以来,共还了56.43万元。其中夏某某还过大概二三十万元,具体金额记不清了。 4、证人吴某某的证言:4年前其借给夏尚瑞86万元,一直到现在也没有还本金,只是从2013年6月份开始支付利息11万元。 5、证人裴某某的证言:其妻子袁路萍曾借给夏尚瑞70万元左右,目前已经全部还完,是从2012年7、8月份开始还钱的,2012年还了有40万,2013年还了40万元左右,2013年5月到6月还过钱。 6、证人连某的证言:2012年3月份,其朋友崔国松说借给夏尚瑞50万元,当时夏某某是保证人,借条上还盖有韦德会所公章,他不方便去要就让连某去要钱。从2012年3月份开始陆续还钱,2012年还了25万,2013年还了25万,其中2013年六、七月份的时候还了10万元左右。 7、证人孙某的证言:夏尚瑞在2011年借其60万,是以夏尚瑞网吧买卖协议的方式借款担保的,协议规定6个月使用期限,逾期不还,网吧就不能赎回,但实际上没有这样行使权力。一直到2013年6月份夏尚瑞才开始还钱,陆续给了十五六万。 8、证人宁某某的证言:2013年5月份其借给夏尚瑞25万元,6月份开始还账,多次将钱还清,还给了几千元的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