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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会:着力解决理论与实践“两张皮”的问题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5-21
摘要:法学会:着力解决理论与实践“两张皮”的问题
  今天(5月20日),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的实施,坚定法治信仰、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不断开拓创新,努力实现研究会工作新突破、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通报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的情况。

  王乐泉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这篇重要讲话,与此前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论述,既一脉相承、又有许多新意,是法治理论的经典之作,是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纲领性文献。讲话高屋建瓴、寓意深远,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对法学法律界开展法学研究、建设法学学科体系、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法学教育事业的亲切关怀,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强信念,科学把握重要讲话的深刻内涵和依法治国战略意义、历史意义,在法治问题上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的改革,全面做好法治人才的培养,努力建设中国特色法学体系,加强法学教材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

  王乐泉强调,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和地方法学会的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的重要工作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各研究会首先在政治上要强,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绝不能用西方的法治理论和法治模式格式化我们的法治理论和法律制度,防止掉入西方“法律陷阱”。要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到自身责任的重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阵地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准确研判形势,建立工作机制、统一部署应对,把法学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王乐泉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给理论创造、学术繁荣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法学理论来源于法治实践、服务于法治实践,并在法治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发展。只有在法治中国实践中总结抽象出来的理论,才能真正指导法治中国实践。研究会工作要不断强化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的紧密结合,着力解决理论与实践“两张皮”的问题,增强服务法治实践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完善机制建设,推动教学科研与司法实践有效对接,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加强法学成果转化运用,有效推进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治实践的深度融合。要遵循规律,勇于创新,努力形成覆盖全国、上下协同、联动互动的研究会系统工作体系,促进地方研究会与全国性研究会共同发展,提升新型法治智库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发挥好研究会人才队伍的积极作用。

  陈冀平在主持会议和讲话时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蕴含其中的法治思想,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任务,促进中国法学会改革发展,必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将加强政治引领作为首要任务和职责所在。各级法学会和研究会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作为重中之重,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概括、阐释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系统总结中国成功的法治建设经验和成果,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并以之引领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要发挥研究会独特优势,组织专家学者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创新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和教育部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编写工作,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按照《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要求,细化落实各项改革举措,进一步提升研究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履行好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促进研究会抓住关键领域和重点任务奋发有为、进行突破,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出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上,与会人员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热烈深入讨论。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地方法学会及其所属研究会的部分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参与学科建设、服务法治实践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鲍绍坤、张文显、王其江、张苏军、郎胜、李林、王利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段瑞春等出席会议。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负责人、各地方法学会负责人和中国法学会机关各单位负责人共17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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