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0日,华润金玉公司在肇东建行发送的2004年第1、2号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回执上盖章,确认尚欠贷款本金人民币3亿元及利息无力偿还,但对利息数额持有异议。2004年6月28日,肇东建行与信达资产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肇东建行对华润金玉公司2003003号借款合同项下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的债权转让给信达资产公司,包括借款本金人民币3亿元及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的利息人民币96411968.44元。同年9月17日,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与信达资产公司在《黑龙江日报》上联合发布了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2004年11月29日,信达资产公司与东方资产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东方资产公司,双方于2005年2月25日在《黑龙江日报》上联合发布了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东方资产公司另于2007年2月2日、2009年1月22日在《黑龙江日报》上刊登公告对涉案债权进行了催收。 一审法院另查明,华润金玉公司2000年度至2008年度的工商年检报告记载:该公司2000年度销售收入为人民币9269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34万元,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9788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20127万元,亏损原因为“销售市场不景气”;2001年度销售收入为人民币9964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50万元,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5330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41363万元;2002年度销售收入为人民币925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578万元,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5076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91812万元,亏损原因为“无产品销售,固定费用支出大”;2003年度销售收入为人民币33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905万元,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114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46315万元,亏损原因为“生产成本高,折旧费用高”;2004年度销售收入为人民币45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4166万元,无净利润,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659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45909万元,亏损原因为“无生产业务,靠清欠回款支付一切费用”;2005年度销售收入为人民币36814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7286,338.03元,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74227627.71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514639171.27元;2006年度无销售收入,净利润为人民币-45566678.85元,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70180169.33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559530141元;2007年度无销售收入,净利润为人民币-4556.67万元,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7018.0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55953万元,亏损原因为“经营不善”;2008年度无销售收入,净利润为人民币-2954.25万元,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6885.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63105万元,亏损原因为“经营不善”。 根据华润酒精公司2002年至2005年度工商年检报告书所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会计报表记载:华润总公司、华润集团公司系华润酒精公司的控股股东,华润金玉公司系与华润酒精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2002年9月30日,华润酒精公司受让取得华润金玉公司部分未抵押固定资产,抵销华润金玉公司所欠应收账款人民币31100173.27元,该次债务重组未产生损益;2002年度,华润酒精公司与华润金玉公司发生了销售、采购、债务重组、经营租赁等重大关联交易,截止2002年12月31日,华润酒精公司应收华润金玉公司款项约为人民币13507万元;华润酒精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系从华润金玉公司租赁取得,租赁财产在华润金玉公司账面净额约为人民币69324万元,华润金玉公司早已将该设备抵押给银行,且华润金玉公司严重资不抵债。2003年度,华润酒精公司与华润金玉公司存在销售、采购、债务重组、经营租赁等重大关联交易,增加对华润金玉公司的应收款项人民币1802万元;华润酒精公司在与华润金玉公司的债务重组中获得华润金玉公司抵债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运输设备)人民币59888万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人民币2823万元;由于上述固定资产为对中国建设银行借款的抵押资产,重组中承接中国建设银行借款人民币30285万元,同时支付现金人民币21817万元;重组后华润酒精公司对华润金玉公司的应收款项减为人民币4700万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2004年度,华润酒精公司仍与华润金玉公司存在销售、采购等重大关联交易;华润金玉公司在该年度用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552万元的房产以及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57万元的土地使用权抵偿其对华润酒精公司人民币3209万元的应付款项;经评估,上述房产价值为人民币1204万元,土地使用权价值为人民币657万元,共计人民币1861万元,华润酒精公司因此转回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人民币1861万元;上述资产偿付债务的交易完成后,华润酒精公司增加固定资产原值人民币1861万元,冲减对华润金玉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人民币3209万元,转销坏账准备人民币1348万元;此外,华润酒精公司还为华润金玉公司垫付各项费用人民币964万元,增加了对华润金玉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项,因华润金玉公司无偿付能力,对该年度新增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2005年度,华润酒精公司为华润金玉公司垫付各项费用人民币391万元,亦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2007年3月,华润酒精公司经核准更名为“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同年6月4日,哈尔滨公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向中粮生化公司出具哈公会师验字(2007)第001号验资报告,主要内容为: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中粮生化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000万元,应由全体股东分4期于2007年9月之前缴足;截至2007年5月8日止,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8000万元,占公司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100%;其中第一次出资人民币4150万元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审验,并于2002年6月22日出具了为中磊吉验字(2002)第002号验资报告;第二次出资人民币10850万元、第三次出资人民币4680万元经该所审验,并分别于2005年12月31日、2006年10月24日出具哈公会师验字(2005)第007号、哈公会师验字(2006)第006号验资报告。 2008年7月4日,东方资产公司作出中东黑经〔2008〕39号《关于再次要求提供华润金玉实业有限公司重组协议的函》,要求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在10日内提供2003年8月4日签订的关于华润金玉公司债务重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