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份户籍改革方案出齐 取消农业户口会否影响权益(2)
来源:半月谈 作者:王淑静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09
摘要:湖北宜城市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当地70%农民有迁到城市居住的意愿,但不愿意迁入户口。安徽省霍邱县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试点县之一。霍邱县公安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霍邱县农业户口迁入城关镇落户的仅有273人
湖北宜城市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当地70%农民有迁到城市居住的意愿,但不愿意迁入户口。安徽省霍邱县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试点县之一。霍邱县公安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霍邱县农业户口迁入城关镇落户的仅有273人。目前,仍有农业户口人数150万人。
一些地方“逆城镇化”现象逐步出现。
——考上大学,但不迁户口。不少地方的农村学生考上大学后,不再把户口迁往城市。阆中市公安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该市农村大学生考上大学后,将户口迁往就学地城市的只有21人,主要迁往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阆中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李玮介绍,目前农村大学生除非考上重点大学,有望落户大城市,一般都不会把户口从农村迁出。
——在城市购房、工作、生活,但不迁户口。不少中小城市落户已是零门槛,相当一部分常年生活在城市的农村户口人员,已经完全具备落户城市的条件,但仍把户口留在农村。
霍邱县于2015年9月出台政策,规定凡在县城规划区内首次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购房补贴,农村户口居民可自愿选择办理户籍迁移。25岁的霍邱县临淮岗乡村民姚泽宝告诉半月谈记者,他在上海务工,回霍邱县城买房,是为了小孩将来在县城上小学方便。“我收入有限,不可能在上海落户,将来还是要回霍邱。但我不准备把户口迁到县城,留在农村政策更好。”
——不少拥有城市户口的人,想把户口迁回农村。李玮介绍,虽然目前政策禁止城市户口迁往农村,但几乎每天都有人打电话询问,怎样把城市户口转成农村户口。
霍邱县居民卞自胜说:“我原来是农村户口,1992年父母花了4000元钱,给我买了一个城镇户口,目的是让我进城上学,那时候农村户口上不了县城的学校。现在我后悔了,既没有承包地也没有宅基地。”
城镇化不能做“数字文章”
半月谈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不少地方给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制定了预期目标,为完成目标任务,有的地方做起了“数字文章”。
一些城市在取消农业与非农户口区别后,将民政划分的城镇区域内人口全部统计为城镇户籍人口,由此,大量城中村、城边村农民“被城镇化”。一些地区新型城镇化职能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撤县设区,郊区大量农村人口全部统计为城镇户籍人口,如此才能保证城镇化率指标如期完成。
而在一些地方,征用土地成为完成人口城镇化率的手段。在西部某市,记者发现该市2016年的农民进城落户目标是5.6万人。当问到能否完成既定目标时,该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办公室负责人说:“肯定可以完成,我们这么大的城市,随便搞点征地就有几万人的规模。”
安徽省发改委发展规划处副处长李全军认为,户籍人口已经不能完全反映一个地方的真实城镇化率。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应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避免出现强行推进城镇化的现象。
要真正推进人的城镇化,除了强化城市吸纳功能外,还要盘活农村土地资产,让农民和土地“解绑”。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近年来得到强化,但由于关键的体制障碍没有根本消除,农民资产的财产性价值无法实现,削弱了农民带资进城的能力,这也把农民和土地紧紧地“绑”在了一起。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逐步开始明确推进农村土地改革“三权分置”: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今年10月30日,中央还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一些地方积极探索盘活农村土地产权,让农民带资进城。重庆市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推行了“地票”制度,引导农民自愿将闲置、废弃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形成的指标在保障农村自身发展后,节余部分以“地票”方式在市场上公开交易。湖北省宜城市则在不断探索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在前期确权及确定正常使用面积的前提下,本着农民自愿原则,对农民多占的面积实施退出有偿奖励办法,一年来已有上百户自愿退出。(采写记者:秦交锋、徐海涛、许茹、李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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