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武说:“大规模的信息泄露和信息非法买卖助长了短信骚扰、电话诈骗等恶意违法行为,我国的个人信息滥用已成为一种社会公害。” 在数据保护与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洪延青看来,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与个人的权益息息相关,数字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不能在开发和利用个人信息的同时做到趋利避害,如何实现两者的平衡是新时期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挑战之一。 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局长赵泽良表示,《网络安全法》对网络运营者进行个人信息收集、存储、处理、使用和转让等环节做出明确规定,突出强调信息收集者的责任,同时正制定个人信息收集规范标准以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刘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