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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格局

来源:中新网 作者:周亚强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17
摘要:中新网11月17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格局。通过引导产业转移、加强对口帮扶与合作等多种方式,带动农民工返乡
  中新网11月17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格局。通过引导产业转移、加强对口帮扶与合作等多种方式,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

  《规划》提出,鼓励输入地在产业升级过程中对口帮扶输出地建设承接产业园区,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大力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带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健全返乡创业服务体系,支持返乡创业园、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信息服务平台和实训基地建设。

  鼓励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抓住机遇创业兴业,把小门面、小作坊升级为特色店、连锁店、品牌店,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家乡再创业、再发展。引导和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农民工等人员借力“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现代商业,对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绿色农产品等输出地特色产品进行挖掘和升级,促进品牌化经营。加大对农村灵活就业的扶持,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通过“接二连三”实现产业融合。鼓励返乡人员共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场等新型农业经26营主体,发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农村服务业以及农技推广、林下经济、贸易营销、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产业。

  《规划》指出,完善农民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县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建设。支持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智能电商物流仓储基地,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依托现有各类合规开发园区、农业产业园,盘活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支持和引导地方整合发展一批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引导早中期创业企业集群发展。加大对农民就业创业培训的支持力度,建设一批农民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大力促进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鼓励发展各类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就业创业提供咨询指导、项目推介、职业介绍等服务。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依法将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积极推动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失业保险。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保障安全生产,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农民工健康服务。及时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纳入到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范围。

  《规划》提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对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转移就业,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的实行生态保护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提高扶贫实效。

  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鼓励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农产品及其加工业,因地制宜发展振兴传统工艺,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合理有序开发优势能源矿产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光伏产业。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强化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积极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就地转为森林、草原管护人员。针对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流域)的人口,采取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措施,提高收入水平,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在贫困地区组织开展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对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推动金融扶贫,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和专项债券筹集资金,设立扶贫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财政贴息、免抵押免担保的扶贫小额信贷。
责任编辑:周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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