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组:黑龙江自然保护区违法建设问题严重(2)
来源:中新网 作者:王贤臻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15
摘要:三是哈尔滨市环境治理工作推进不够有力。近年来,哈尔滨市冬季大气污染严重,重污染天气频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督察发现,全市16家燃煤电厂中9家长期超标排放;455台每小时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中309台未完
三是哈尔滨市环境治理工作推进不够有力。近年来,哈尔滨市冬季大气污染严重,重污染天气频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督察发现,全市16家燃煤电厂中9家长期超标排放;455台每小时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中309台未完成污染治理设施改造。燃煤锅炉淘汰不实,南岗、香坊两区2015年上报已淘汰的165台燃煤小锅炉中有48台实际没有淘汰。
阿什河流经哈尔滨市香坊、道外区后,水质明显恶化,成为松花江一级支流中唯一劣Ⅴ类水体,2015年入松花江口内断面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平均浓度,与2013年同比分别上升8.8%、12.4%和5.2%。沿岸畜禽养殖业管理无序,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废旧塑料加工等小企业污染严重,每天还有近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截至2015年底,哈尔滨市仍有4个县(市)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未建成投运,每天1200多吨生活垃圾不能得到有效处理。哈尔滨市向阳垃圾填埋场、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分别存在偷排渗滤液和违规堆存垃圾焚烧飞灰等问题。
四是部分区域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黑龙江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低,目前,全省仍有临时性垃圾堆放场所280余处,累计堆存垃圾9300多万吨,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鹤岗市每天产生1000多吨生活垃圾全部填埋在城市周边废矿坑、采砂坑中,群众反映强烈。肇兰新河污染问题突出,2015年该河入呼兰河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86.4mg/L和11.0mg/L,超过地表水V类标准1.2倍和4.5倍,水体污染十分严重,局部发黑发臭。牡丹江市阳明区木材加工企业群大量配套锅炉冒黑烟问题突出;亿丰城市煤气有限公司两座3.3米捣固焦炉未按规定淘汰,长期违法生产,环境污染严重。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10余万吨污泥堆存于嫩江行洪区内,对嫩江水环境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牡丹江、鹤岗、绥化和黑河等4个城市2015年PM10平均浓度较2013年不降反升,其中绥化、黑河上升幅度分别达到13%和32%。
此外,督察进驻期间,群众还对哈尔滨市化工路区域5家化工和热电企业、哈尔滨小岭水泥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化工集团公司、双鸭山建龙钢铁等企业大气污染问题反映强烈。
督察要求,黑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好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各项重点环保工作,下大力解决哈尔滨市冬季大气污染问题,坚决纠正各种毁林毁湿毁草开垦问题,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加大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向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进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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