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班期间偷出去买烟发生车祸,算工伤吗?
来源:章法律师团队的博客 作者:章法律师团队的博客 发布时间:2017-08-19
摘要:上班期间偷跑出去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偷偷跑出去买烟,从而导致车祸事故的发生,可酌情认定为工伤。 车祸事故工伤,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从事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车祸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也就是说,要构成交通事
上班期间偷跑出去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偷偷跑出去买烟,从而导致车祸事故的发生,可酌情认定为工伤。 车祸事故工伤,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从事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车祸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也就是说,要构成交通事故工伤,需要满足以下3个条件: 1. 受害人与用人单位需要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2. 受害人所受到的伤害需要与其职业活动相关; 3. 受害人受到的伤害需因车祸事故的发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劳动者可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2种: 1.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车祸事故的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的;何为非本人主要责任呢?是指劳动者本人在此车祸事故中需要承担的是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以及不需要承担事故责任的情形。也就是说,劳动者在车祸事故中若是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那么,此时的车祸事故受到的损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2. 劳动者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车祸事故的伤害的;这种情况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劳动者因车祸事故导致受伤的,也包括非驾驶员的劳动者受到车祸事故的伤害。 综上,若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偷跑出去买烟,从而导致车祸事故发生,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因劳动者是在工作期间发生车祸事故,虽然上班期间偷跑出去买烟这个行为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也是在人之常理的范围;故,只要这起车祸事故劳动者是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不承担责任,是可以酌定为工伤的。(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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