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瀚沣律所电话】挪用公款罪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缓刑
来源:重庆法律 作者:重庆法律 发布时间:2017-08-18
摘要:法律咨询 挪用公款就是指国家的机关人员和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私自使用单位的公有财物的行为,如有行为人有挪用公款的行为,那么一旦被发现就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法律咨询电话17318410031或023-86827607】那么犯挪用公款罪是否能被
法律咨询 挪用公款就是指国家的机关人员和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私自使用单位的公有财物的行为,如有行为人有挪用公款的行为,那么一旦被发现就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法律咨询电话17318410031或023-86827607】那么犯挪用公款罪是否能被判缓刑呢?下面大家就跟法律咨询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挪用公款罪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缓刑挪用公款罪缓刑的情况有哪几种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挪用50万属于数额巨大,如无其他从轻情节,难以在3年以下判刑,适用缓刑难度较大。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挪用公款罪如果被判刑的话只要同时满足上面三方面的条件。才可以对行为人判处缓刑。更多挪用公款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如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认定等等,你都可以到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更多重庆刑事案件的法律咨询问题访问网址http://www.dggfl.net/html/2017/gssg_0816/730.html更多律师服务请访问瀚沣(冠杰)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http://www.dggfl.net瀚沣(冠杰)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冠杰 18924582749或0755-83210049;重庆17318410031 或 023-86827607;成都028-61644044 或18080821639北京1860132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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