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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家张旭升的《狱中家书》(14)

来源:天边的彩虹 作者:天边的彩虹 发布时间:2017-08-16
摘要:舆论监督 民营企业家张旭升的《狱中家书》(14)——民营企业家张旭升与省部级高官丁解民的“战争”系列报道之十四 第一篇 丁解民批示“双规”民营企业家 第二篇 丁解民将民营企业家关进大牢 第三篇 丁解民的目标——消灭一剪梅 第四篇 民营企业家张旭升的《
舆论监督 民营企业家张旭升的《狱中家书》(14)——民营企业家张旭升与省部级高官丁解民的“战争”系列报道之十四  第一篇 丁解民批示“双规”民营企业家  第二篇 丁解民将民营企业家关进大牢  第三篇 丁解民的目标——消灭一剪梅  第四篇 民营企业家张旭升的《狱中家书》  2004年9月初,张旭升被淮安纪委“双规”,羁押隔离审查约100天。2004年12月10日被关进看守所接受法院审判约800天;2007年2月8日,张旭升被押送到南京浦口监狱接受“改造”;2010年4月2日,张旭升获假释和一定程度的自由。那么,张旭升在完全失去自由的2000多天时间里是怎样渡过的?在此,我们选编部分家书,从这些家书的字里行间,我们可窥斑见豹地感受到这个民营企业家、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模的家国情怀!  (已发1-12篇)  13、2008年5月31日张爱梅给在浦口监狱丈夫张旭升的信:  旭升:  你好!每次见到你的时候都有很多话要说,但很多时候是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那是因为怕让你有更多的担心。经过这么多的风雨,一路走来,我觉得自己成熟了很多,坚强了很多,不再像以前想事做事都是简单,人说吃一堑长一智是很有道理的,其实在我的内心深处还是有更多的对你的依赖,只是我不想说罢了,我们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我是不愿讲更多好听的话,更多的情感放在平淡的生活中,我想你是有体会的,我不能说我是最好,但我努力往那个方向做,我觉得就够了。现在工作环境还可以,就是人辛苦一点,没有心理压力。儿子写的信你应该收到了吧,儿子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好的,这让我很安慰,你不用担心我们, 你要好好保护好自己,有个好身体才是最重要的,退一步海阔天空,调整好心态,珍惜活着的每一天。  爱梅 08.5.31  14、2009年3月19日张旭升在浦口监狱给妻子张爱梅的信:  爱梅:  你好!今年南京的天气特别冷,现在已是春天了,仍然很冷,我的心更冷。一是老父亲去年11月不幸去世,老母亲又不幸身患癌症,而我作为父母亲的唯一儿子,自以为是孝子,但连为父亲送终、为老母亲尽孝都做不到,现在我仍在焦心不知能不能为母亲尽孝送终而成为世上最不孝的人;二是儿子留学的保证金,原指望晓云帮助未成,自认为王海(化名)等人是处得最好的同学,又是在淮安最好的朋友,平生第一次写信叩拜向外人借钱,没想到最好的同学和朋友竟一毛不借,还让妻子低声下气的受屈受辱,幸亏沈会明姐姐答应借10万元,在如此炎凉的世道里才感受一丝暖意和安慰;三是春节期间一直在盼望能见到儿子,你因为学校忙来不了,儿子也会自己来看我,2月3日会见日,眼巴巴的盼着,结果儿子未来,同改问我,我只得讲,老婆学校搬家来不了,儿子忙出国留学办手续已经开学。又在盼,人不来,总会来封信,2月28日,小岗牛忠伟喊老张“有信”,同室的小吴接过信在看,我认为是我的信,向小吴发脾气:“我的信你也能看?”并伸手将信抢了过来,一看信封,心凉透了,脸上还在发烧冒汗,原来是同改张立刚的家信。没办法我只得向小吴道歉,并把信读给张立刚听(张不识字),要知道我还是去年8月隔着玻璃见的儿子,去年元月份收到过儿子的信,你的最近的来信是在去年9月9日。  由于天冷、心冷,再加上肾病、眼病经常发作,多天夜里疼痛难忍无法入眠,惊动了分管警官,队长、指导员、大队长都找我谈话,做我的思想工作。  3月3日会见,本不想说这些事(怕你担心),但张大队长已告诉你,谈到了儿子上学问题,忍不住说了几句伤心话,又让你担心,请你原谅,要知道,我实在是想你、想儿子、想家。  元月5日你来会见,你的哭声再次深深震撼了我。我回到监室告诉同改们,我要申请假释,同改们大多感到惊奇,因为我过去一直声称不假释。我讲:“我要回家陪老婆,我要回家挣钱为儿子上学,我要回家为老母尽孝送终,不能再让老婆一个人背负重担,老婆每次来都哭,长期下去,我的老婆将被压垮。”你也担心,同改也担心,我自己过去也担心,假释回去后看到凝聚自己多年心血的事业被侵占、私分能不动怒,面对整我的人的挑衅会不动怒,权贵们还会寻找借口把我重新送进牢狱。但我听到你的哭声,看着你期盼的眼神,我想我能“忍”,能控制住自己,罢不了,我只在自己家里。至于做生意挣钱为儿子上学,我可利用深圳小区的房子,请上几个人帮忙,我只在自己院子里指挥即可。总之,只要能回家陪你,我想我什么都能“忍”,绝不让别有用心的人再寻找借口。  我已经找了监狱的警官领导,汇报了我想假释的请求,按照监狱的规定,10年以下的刑期假释最长时间为2.5年,老病残犯可再放宽0.5年。因为我是病残犯,老父亲去年又刚去世,老母亲又身患癌症,属于家中有特殊困难需要照顾,监区领导说尽量争取政策,让我早日回家。  扣除淮安纪委对我“双规”的三个多月不算刑期,我在今年7月6日刑期就可过半,按照《刑法刑诉法》对假释的规定,我就可以假释,因此我准备在4月份(二季度)申报假释,若能批准,在7月15日前后就能回家,当然难度很大,但我会努力找警官争取。  每次你来,若在楼下隔着玻璃电话会见,你流泪,我也陪着流眼泪,若在二楼餐厅会见,你流泪,因为警官和同改都在周围我只能在心里流泪,每次都是流泪眼观流泪眼,断肠人看断肠人,到了夜里蒙上被子泪又自流。  我把你和张旸的照片贴在笔记本的首页,把你和儿子的来信一字不漏的抄在笔记本上,我每天晚上都在看着你和儿子的照片、信中进入梦乡。  你说你要搬到深圳小区的房子住,这样可以节省350块钱的房租,更使我寝食难安。我原来的设想是,老岳父和你一起住深圳小区的房子,小巧家的欣欣今年6月高考结束,利用深圳小区的房子,让小巧帮你开个粮油店,如你和小巧能处得来,也让她住到深圳小区的房子,既可以照顾好粮油店的生意,又可增加你的安全保障,开粮油店主要是我想出去后开个粮油公司,“民以食为天”嘛,粮油生意应该好做,但我没做过,想叫你和小巧先做着摸摸行情。  既然老岳父不能住深圳小区,这个打算我认为就无法实行。你一个人住深圳小区万万不可,原来你一个人住比佛利花园,我就担惊受怕,害怕你安全上出问题,但比佛利花园毕竟是封闭式管理,安全还是比较有保障的。而深圳小区的房子是单门独院,没有封闭式管理,安全缺乏保障。现在社会治安很乱,我在监狱里更有体会,这里关着许多形式的盗窃犯,抢劫犯……,今年这种类型的犯罪分子会更多,不能为了省350元的房租而让你冒安全的风险,让我为了你的安全忧心而无法改造。在我回家之前,你还是住东方丽景小区,一是封闭式小区,又住在楼上,安全比较有保障;二是和岳父住的比较近,比较方便。至于房租,你可以改每个季度来看我一次,也不要上钱,省下的钱就可以支付房租,决不可为了省350元房租而冒安全的风险,如果你执意要住深圳小区,你就不要来会见,来了我也不见。  张旸的留学保证金(30万元),沈会明、张如进答应各借10万,你和小云给我上的账,我也节省着,用的很少,原准备留着儿子出国时给儿子或回去开店用,加上岳父给的钱,估计能凑到4万,还差6万元,如果你党校处得比较好的同事能借,你就借,若估计不能,我再找小云、小翠想想办法,如实无办法,就贷些款。本打算写信给刘顺生等人,让你拿着我的信去找他们帮忙,但想想我们现在的处境,我又害怕再像王海(化名)等人一样,钱借不到,还让你低声下气的受屈、受辱,宁愿卖房子、贷款。至于张旸走的时候费用,那时我应该已经回家,到时实在无法就卖房子。  我也真是可悲,一个干了近二十年的企业一把手,一个拥有千名职工、千万资产的民营企业集团的“老板”,一个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模,一个从没贪污、受贿一分钱而每月只拿2000元薪水的公司董事长,因“侵占”了企业“11.35万元”而成为“职务侵占罪”罪犯,此时此刻让自己的爱人为了区区一千元奖金而和校长闹矛盾;为了儿子的学费而去叩拜“同学和好友”,让爱人低声下气去借钱受屈受辱,为了省350元的房租而让爱人犯安全的风险,又是没钱给儿子和其他同学一起出国而早一点接受优质教育……,我还有什么脸活在世上?但又不得不荀且偷生地活着、熬着……!  刘顺生、周飞在3月10日来看我,谈了一些情况,具体等和你会见时面谈。  爱你想你的旭升  2009、3、19  15、2009年5月19日张旭升在浦口监狱给妻子张爱梅的信:  《感谢有你》  我充满自信像一个斗士,  有谁知道我的脆弱,  天地虽宽,  路却难走;  我尝遍人间坎坷辛酸。  我还有多少爱,  我还有多少泪,  只有你知道,我不想认输。  感恩的心,  感谢有你,  伴我始终,  让我有勇气面对挫折痛苦。  感恩的心,  感谢有你,  无论何时何地,  我永远会珍惜,  永远陪伴你。  爱梅:5月28日,是我们相识相爱相知的日子,上半生我未能给你带来幸福,下半生我想努力使你成为最幸福的女人,现在真担心我没有机会和能力。  旭升  2009、5、19  “战争”暂时告一段落,但“硝烟未散”、胜负未分,“战争”还将继续下去.......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email protected]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早日照亮张旭升的心房  看了《民营企业家张旭升与省部级高官丁解民的“战争”系列报道》和系列《狱中家书》,一位有情有义、有担当有抱负而又严于律己、两袖清风的企业家形象,立在了我的眼前,相信也立在了关注张旭升案的公众面前!  没遭受过公权伤害、司法陷害的人;没有背上巨冤蹲过高墙的人,无法走进张旭升在狱中时的内心世界,也无法体会张旭升在狱中时的痛苦感受!  原本无罪的张旭升被枉判9年徒刑、冤蹲5年大牢,仅仅因为没有迁就当时的淮安市委书记丁解民的非分要求,让丁解民怀恨在胸,由此惹上了牢狱之灾。张旭升的遭遇再一次表明,在依法治国没有真正落地的情况下;在公权力没有受到有效制约的情况下,必然是权大于法、以权压法、以权代法。换句话说,公权力的猖獗和跋扈,打压的不仅仅是弱势群体,也不仅仅是强势群体中的个体,还包括社会公平正义乃至作为整个社会基本框架的法治。在法律成为强权奴婢的情况下,法律便无法充当保护公民财产权利、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保护神”,甚而至于由“保护神”堕落为“打手”。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很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历史和现实表明,权力往往具有扩张和滥用的倾向,希望发挥出极致的效应,压制、摧毁一切阻扰权力运行的人和事。权力调动、支配、控制着资源,能够实现权力掌控者的意志,从而专横跋扈,为所欲为。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连一位享誉大江南北的民企董事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也显得那么无力、那么无奈、那么无助——一切都只能逆来顺受,充当砧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  张旭升究竟有没有罪?我相信张旭升案的办案人员和审判人员只要用良知说话,得出的就一定会是和判决结果相反的结论!  试想:张旭升会为了侵占区区“11.35万元”而落个“职务侵占罪”的罪名?他有这个必要吗?“11.35万元”能让他发财吗?事实上,一审法院给张旭升定罪的重要的依据,是他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而他的供述是在“双规”期间遭受残酷刑讯逼供、威胁恐吓和哄骗忽悠的情况下形成的,法院在审判时本应按照最高法院关于“采取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依据使用”的规定,将办案人员用刑讯逼供手段获取的有关张旭升的有罪供述予以排除,但法官在来自强权的压力下,没有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于是,张旭升的冤假错案就无可避免地按照强权的意志酿成了!  2013年,张旭升刑满重获自由后,一方面重新规划自己的事业,力图迎来事业上的“第二春”,一方面开始踏上为企业为自己“双料”维权的艰难征程。尽管在维权平反的路上布满了荆棘和磐石,但张旭升坚信,真相总会露脸,正义终会来临。从呼格吉勒图洗清冤屈,到念斌被判无罪,再到陈满23年后的平反昭雪,张旭升看到的是天道昭昭;看到的是公平正义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份量;看到的是司法机关在纠正冤假错案方面的不懈努力;感受到的是司法高层对改革司法体制的决心和勇气。但愿最高人民法院能紧跟司法改革的步伐,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要求,让司法真正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让所有无辜者都能早日得以平反,让所有沉冤者都能早日得以昭雪,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早日照亮张旭升的心房!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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