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让部分司法人员回归办案一线岗位,以达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对案件终身负责的目的。 这就打破了司法队伍的内部平衡,入上额的高高兴兴,入上额被免去行政职务的喜忧参半,没有入上额的很是郁闷。 特别是没入上额的面对较大的工资绩效待遇差别和狭窄的晋升空间,他们心里更是不平衡。 就像过去在生产队挣工分一样,都是整劳力,都能拿到10个工分。突然有一天,生产队出台规定,让部分整劳力拿8个工分。 都是整劳力,都是在生产队干活,都是生产队队长安排活,生产队长安排啥就干啥,都靠工分养活老婆孩子,差别怎么突然间变得那么大呢?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平等对待。这样一来,社员们出工不出力、窝工等现象更加突出了。 让人想起了一首歌《篱笆墙的影子》,其上段是:星星还是那颗星星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 山也还是那座山哟,梁也还是那道梁. 碾子是碾子,缸是缸哟,爹是爹来娘是娘, 麻油灯呵还吱吱地响,点的还是那么丁点亮.。哦,哦,只有那篱笆墙影子咋那么长, 只有那篱笆墙影子咋那么长, 还有那看家的狗叫的叫的叫的叫的咋就这么狂。 其下段是: 星星咋不象那颗星星哟,月亮也不象那个月亮, 河也不是那条河哟,房也不是那座房,骡子下了个小马驹哟,乌鸡变成了彩凤凰, 麻油灯呵断了油,山村的夜晚咋就这么亮。 哦,哦,只有那篱笆墙影子还那么长, 只有那篱笆墙影子还那么长, 在那墙上边爬满了爬满了豆角秧,哦! 看着歌词,毛阿敏的歌声依然响在耳边。 同样是挣工分,挣工分与挣工分不一样。 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之后,人们发现,同样是办案,但是办案与办案不一样。特别是在提出直接办案之后。 法院是审判机关,无论是开庭审案还是庭外调解,他们办案形式和程序基本相同,劳动量也差不多。 但是具体到检察机关,可就不同了。 有的部门始终在直接办案状态,有的则不是处在直接办案状态,有的偶尔处在直接办案状态,也就是说,有的部门虽然在业务部门、业务岗位,但是并不直接办案,这就出现了所谓忙闲不等、劳逸不均,但是待遇却一样的现象。 也就是说,司法责任制落地之后,员额司法人员特别是员额检察官之间又出现了新的不平衡。 或许有人说,指导办案也是办案,程序性办案也是办案。 地三鲜认为,这是片面的。 真正的办案就是直接办案。研究案子、听取汇报、受理案子等等,是间接办案,都不应当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直接办案。 既然有办案不办案、直接办案和间接办案的差异,那么,对检察机关而言,司法责任制应当与法院有所区别,或者是有待于进一步明确。 否则真的会出现责任与待遇、办案量与待遇不对等的现象。 因为,这些问题将影响到部分员额司法人员的积极性,也影响着其他类人员的积极性,因为他们的工作同样重要,他们的工作量量并不会少,他们的责任也不快。 这就需要迅速扭转、调整这种不平衡,否则,会影响士气,影响办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