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驾”母老虎
来源: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能高瞻远瞩 作者: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 发布时间:2017-07-30
摘要:骗党害人民 反腐“人为空间” 西宁城西检察院依法传唤青海大学附院党委副书记宋怡“救驾”青海母大虫的权力关系们从四面八方涌来 习近平指出,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公生明,廉生威。”要坚守职业良知、......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
骗党害人民 反腐“人为空间” 西宁城西检察院依法传唤青海大学附院党委副书记宋怡“救驾”青海母大虫的权力关系们从四面八方涌来 习近平指出,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公生明,廉生威。”要坚守职业良知、......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青海省审计厅对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例行年审 医院财务科某人员在宾馆包房吞药自杀未遂,一夜间引出财务科惊天大案! 该财务人员数年间贪污现金数百多万,因怕审计被查,自知难逃便服药自杀从而使审计部门成立“专案组”进驻医院。 深查中接二连三、接三连四、接四连五查出医院财务科更多人的贪污案件; 多则数百万,少则几十万不等。 财务科成了“鼠窝”! 审计部门专案组继续深查:又曝出医院后勤部门数百万计贪污“窝案”! 但所有帐目就在被查中有人焚之一炬,烧了个干干净净! 审计组又查医院药品采购中“退款倒帐”问题: 省内大牌药品公司以“还借款”、“退款”、种种名义在药品采购供销中“让利”、“回扣”给医院:左一笔30万、右一笔60万……这“借”也好,“退”也罢,其实都是医院领导与药商厂家暗中谈妥,利用从帐面上倒手而己的“做手脚”,审计部门一次就查获三笔药品公司“倒帐”让利回扣款〔1219731万元〕,这一百二十多万仅是3家公司每年在药品采购供应中“让利”、“回扣”款中的九牛一毛! 审计部门再查:又查出医院药库堆放着早已失效过期5年的报废药品,总款数为:2263960万元! 这二百二十多万的药品款在前任院长李金福退休下台前,早己由财务科长张俊全部支付一清! 这其中的蹊跷在于; 所有报废药品不论挂在哪个公司名下,其实都是由院长李金福女婿梁锋的经手。 李金福2000年离任后经青海省审计厅3次审计,均安恙无事; 这笔220多万的“废药”全部由医院承担一切损失:最终转嫁到患者身上。 220多万的“报废”过期药品在医院一放五年。 西宁城西检察院依法传唤了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宋怡,其涉嫌在药品让利回扣款中贪污7万元现金,其实早在之前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领导班子实际上已经成为从药品采购让利回扣款中大肆贪污药品采购让利回扣款8576万巨额的腐败集团! 当时的宋怡书记在医院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在医院身兼双职即是副书记又是人事部门一把手的核心人物,位高权重,举手投足,一言九鼎的重权之人,在医院领导班子贪污数百万中她就占有870000万之巨额! 2006年5月11月下午3点西宁城西检察院反贪局将宋怡书记从办公室直接押到审讯室进行讯问。 “一树动、百叶摇!”押走宋怡,早就有人暗地里电话通知了方方面面。 许多人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宋怡书记却根本不以为然:昂首挺胸∶趾高气扬:大闹反贪局! 传唤宋书记:“牵一发而动全身”,各种官权势力下的“关系网”四面八方涌聚而来,各种权力暗中操作,从而引发了地方检察机关三级大地震! 青海地方三级检察院都是有“领导亲自出面”直接要求“立即放人”!青海省反贪局长李保国直接公开干预;亲自打电话下令城西检察院“放宋怡”! 西宁市检察院某领导亲自驾车风驶电掣般赶耒,要“面对面看着放了宋书记”“今天你们不放人,我就不走了!” 西宁城西检察长赵一平下令“立即放人!”---宋怡书记扬长而去! 上有所昭,下有所应,“侍弄”形势都自有过程,做人的法则是诚实,做事的原则更是要认真,更多的时侯大家却都在做“好人”,都在相互间“和气生财”,这其实是一种软对抗。 假如能靠事实将昨天和今天串联一览,就能借此追出真相下的“特权”和“霸道”,那我们面前一定会出现奇迹。 习近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我们的认识基础是; 面对任何事物的发生和经过时,我们要有认真的态度去分析判断,因为辨证唯物主义的科学发展覌是建立在对事物始和终的发展过程里,于是赋予我们当下必须从实际上、从整体利益上判断事物,从其连续性而非静止状态去看待各种事物和人。 实践证明,依赖权威来推行的反腐败工作,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有的时候,甚至还会导致反腐败工作遭受挫折的后果。 当权威人物清正廉洁,对以权谋私行为的危害性有清醒的认识,嫉腐如仇时,就能够大力推进这项工作。反贪案件的办理,就能够获得更多社会资源的支持,尤其是很容易冲破各种关系网所造成的阻力,为顺利突破案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相反,当权威人物对腐败危害性认识不足,站在狭隘的立场上,对案件的查办态度暧昧,或由于官官相护的“背景”、“权力”、“关系”、“金钱”、“靠山”等因素作梗的暗箱操作,不予支持,那么,反贪工作的深入开展,也就十分困难。 从事反贪工作的人员也绝非是完美无瑕的圣人,也有个人的需要,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足,他们手中所掌握的大权,同样也具有腐败的趋势。 对他们权力行使不加以强有力的监督制约,腐败发生的危险性也是相当巨大的,一有机会,条件具备,就会贪赃枉法。 西宁城西检察院反贪局将宋怡书记从办公室直接押到审讯室进行讯问 一个医院党委副书记宋怡因涉嫌贪污药品采购让利回扣款,被西宁城西检察院依法传讯,刹时间权力从四面八方涌来,铺天盖地劫杀场般“救驾”,反腐败者自身腐败的悖论现象。 没有良好的法治外部环境,不仅会因为这些人的认识偏差,更由于腐败集团有着极为复杂的社会关系网,反贪权力的运作必然要受到各种各样的干扰破坏,掣肘牵制,丧失操守,无法顺利地查办案件,腐败窝案会在各种阻力面前掩盖。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反贪机关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撇去其它因素不说。反腐与举报之间的关系存在可变动删节“人为空间”:这其中有最大的层级板结在于;利用举报的“秘密性”、控制受理的“封闭性”、把握处置的“不可知性”的三合一“操作空间”下,如果沒有真正扎实的“职业操守”的忠诚,没有揭露腐败的动力和勇气,没有抵御同流合污;两者间的结合很难成就举报腐败的真正意义。 如果举报被这种层级板结凝固,其表石沉大海,其里暗流通道:这种即被封闭的秘密永远成为不可知的“秘密”。这非空穴耒风。更应为他们不敢面对面三公开:公开场所、公开听证、公开质证!暗箱操作被曝光:这会牵出更多层级的仰人鼻息:看着一堆,提溜起耒一串。 揭露地方一伙腐败分子,实质上升到被整个利益集团的强权压制,这就是问题的最关键所在。 曹建明指出;检察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依然面临诱惑与反诱惑、腐蚀与反腐蚀、腐败与反腐败的严峻现实考验。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宋怡身后就是整个班子集体烂掉的大窝 http://ljmyvmt.blog.ifeng.com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宋怡 青海省反贪局长李保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