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方晴)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段险峰,先后收受多名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贿赂款共计港元217万元、美元1万元,近日一审被中山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值得注意的是,段险峰还和规划局同一个处室的女同事发展成为恋人关系,并用受贿款为对方购置商铺,以及给学校捐款。此外,为了让女儿顺利在国外完成学业,多次收受行贿人“资助”。 公开资料显示,出生于1966年的段险峰是湖北武汉人,研究生学历,案发前担任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曾任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兼南沙分局局长,南沙区规划和国土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南沙区分局局长,于2016年6月涉嫌受贿被羁押。 经法院查明,2004年至2015年,段险峰利用职务便利,为广东三家房地产公司及广州南沙某开发公司在房地产项目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收受上述公司负责人韩某、李某、朱某经手贿送的款项共港元217万元、美元1万元。 为供女儿留学大肆受贿 据法院查明,段险峰的受贿犯罪事实共三宗。其中,2004年至2012年,段险峰为广东两家房地产公司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上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上述公司负责人韩某经手贿送的款项共港元95万元。 韩某证言显示,2008年的一天晚上,他约段险峰在广州一家酒店吃饭,“这次吃饭是为了我公司某小区的开发,我想提高容积率。吃饭时,段险峰没有当场同意帮我通过审批,只是说需要回去研究一下具体方案。席间,段险峰说他女儿要去英国留学,一年需要50多万元费用。我说可以出点力,帮忙提供费用。” 韩某说,在多次送钱后,段险峰在其公司报批的一些项目上提供了帮助。其中,小区项目调整了规划,增加了容积率。 此外,在另一宗受贿犯罪事实中,法院认定,2008年至2015年,段险峰为广州某地产商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李某经手贿送的款项共港元122万元。 段险峰供述,2009年9月,其女儿赴英国留学前,李某约其和妻子在餐厅吃晚饭,吃完饭临走时,李某给了他一个信封,说是给其女儿留学的费用,该信封内有港元20万元;2013年8月,李某又约其和妻子吃晚饭,吃饭前,在附近的停车场停车时,给了他一个纸质档案袋,内有现金港元30万元,说是祝贺其女儿考入剑桥大学研究生。 替女友捐款75万港元 广州纪委此前通报,段险峰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进行钱色交易。 对于收取韩某的港元,段险峰供述说,他将其中的75万港元通过一家基金会捐赠给香港某大学,该款是以他女朋友黄某的名义捐赠的,分3次,每次25万港元,“黄某不知道这些款的来源,我对她说是我早年从事业余设计所得。”后来,他还用韩某送他的港元,在南沙为黄某购买了一间36平方米的商铺,黄某同样对这笔钱的来源不知情。 据段险峰女友黄某证言显示,1996年,她到广州市规划局工作,与段险峰同在一个处室,1998年前后,两人成为男女朋友。段险峰曾为她支付过一些款项。包括:(1)2002年,她位于童心路的某房改房装修,段险峰替她支付了3万元装修款。(2)2005年前后,她购置丽江花园某二手房,价格约24万元,段险峰帮她支付首付款12万元。(3)2013年前后,她购置南沙奥园商铺一间,段险峰帮她支付了房款约80万元。(4)2015年11月左右,她姐姐整修芳草园的房子花费共约8万元,段险峰帮她支付了约5万元。“另外,我到香港某大学读博士后,我的导师建议我为学校拉一些捐款。我跟段险峰说了,他分三次通过基金会共捐赠了港元75万元。” 2016年4月,段险峰写信给她,让她帮退款,同年5月,她两次为段险峰向广州市纪委退款。 中山市中院一审后认为,被告人段险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段险峰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段险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元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