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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之下,她把唐山市政府告上法庭 ——河北唐山市政府涉嫌故意隐瞒事实

来源:民意网 作者:民意网 发布时间:2017-07-03
摘要:新闻纪实 信息 公开 无奈之下,她把唐山市政府告上法庭——河北唐山市政府涉嫌故意隐瞒事实[点击查看原图]2017年6月6日,侯素娟依法向唐山市人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开冀政转征函2008(0327)号批复涉及的路北区果园乡常各庄村被征地村民
新闻纪实 信息 公开 无奈之下,她把唐山市政府告上法庭——河北唐山市政府涉嫌故意隐瞒事实[点击查看原图]2017年6月6日,侯素娟依法向唐山市人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开冀政转征函2008(0327)号批复涉及的路北区果园乡常各庄村被征地村民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及具体明细。唐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14日做出答复,声称该信息不属于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开。2017年6月27日,侯素娟一纸诉状将唐山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已经立案受理。2017年6月28日,侯素娟按照规定缴纳了50元诉讼费。[点击查看原图]在此之前,侯素娟曾经依法向唐山市路北区财政局,唐山市财政局等分别提出过要求公开常各庄村民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的收支信息。但是,上述两个单位的答复均是没有常各庄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资金专户的信息。侯素娟于是直接向唐山市人民政府申请:冀政转征2008(0327)号批复涉及的路北区果园乡常各庄村被征地村民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及具体明细。令侯素娟没有想到的是,唐山市人民政府居然答复侯素娟“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而且,不告诉侯素娟应该属于哪个行政机关公开。[点击查看原图]唐山市政府对自己申请实施征收的地块,居然不知道社会保障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侯素娟无奈之下,才被迫把唐山市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文件规定:“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办发〔2006〕29号文件的规定,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劳社部发[2007]14号文件规定:“对没有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没有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的,一律不予报批征地。”2007年8月9日,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关于《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1、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坚持由农民个人、农村集体、当地政府共同承担的原则,实行统一筹集、分类管理。个人缴纳部分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缴,集体补助部分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政府承担部分从土地出让纯收益中列支。个人缴纳部分和集体补助部分两项费用尚不足以支付应缴养老保险费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予以补齐。”2、“当地财政部门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①根据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准确定并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算缴费额度的具体参保人员名单,从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下同)和土地出让纯收益中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足额划转社会保障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记入个人账户或统筹账户;②按照当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比例,提取风险基金,并足额划入风险基金账户。”冀政转征函2008(0327)号批复中涉及唐山市路北区果园乡常各庄村的土地已经被征收了九年之久,侯素娟一家的房屋已经被强拆了四年,农用地也于2012年在她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征收为国有。唐山市,包括市政府在内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居然没有被征地村民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及具体明细,已经违反了上述规定,应当依法追究他们的责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文件之八、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一节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超计划批地用地、未按期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其他规定税费、未按期足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而征占土地,以及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位置,以规避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应依法上报国务院审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唐山市路北区常各庄村共有5480人涉及的社保合计两亿一千七百六十八万元人民币。笔者看到,2008年1月24日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向常各庄村及相关农户作出的听证告知书里写明征收常各庄村土地并对被征地农民进行社保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和费用落实情况已经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点击查看原图]2008年3月,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和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和费用落实情况审查呈报认定表》(表二)上盖章,此份认定表上显示“唐山市2008年第五批次第五号、第九号地块项目征用我区常各庄村建设用地763.488亩,该村人均农用地为0.47亩,根据唐政函【2006】50号文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已经落实”。那么,到了现在为止,九年过去了,失去土地的农民并没有享受到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那么,这笔资金究竟到哪里去了呢?究竟是谁这么大胆,动用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资金?唐山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出的信息公开答复,根本无法自圆其说,更无法免除他们的法律责任。唐山市的有关部门的人员,已经不仅仅是涉嫌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了,有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希望涉事者能够幡然醒悟。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侯素娟的行动,将为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楷模和表率。2017年7月1日星期六 [点击查看原图]无奈 之下 她把 唐山 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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