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都憎恶“逻辑的必要”那个名词,因为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世事之中无所谓逻辑的必要。中国人对于逻辑的不信任,起点于不信任字眼,再进而惧怕界说,最后则对一切系说、一切假说表示天性的憎恨。因为使哲学派成为可能者,都是字眼、界说和系说的罪恶。哲学的腐化起于对字眼的偏见。中国作家龚定庵说,圣人不说话,有能为的人才说话,愚人才会做辩论——其实龚氏本人就是一个最好做辩论的人,但他仍说这句话。
所以“圣人不多古”这句话乃是相对的说法。不过圣人和才子之间仍有一种区别,因为圣人的谈到生活,都是以亲身的阅历为中心;才子则只知道研究解释圣人的说话,而笨人则更是只知道将才子的说话吱文嚼字地辩论。在希腊的修辞学家当中,我们看见这种专以咬文嚼字为尚的纯粹谈论家。 哲学本是一种对智慧的爱好,已变成了对字句的爱好,等到修辞学的风尚渐渐滋长,哲学便和生活越离越远了。等到后来,哲学家竟专顾多用字眼,多用长的句子;短短的警语多变成了长句,句子变成了论据,论据变成了专书,专书变成了长篇大论,长篇大论变成了语言学的研究;他们需要更多的字眼以定他们所用的字眼的界说,并将他们归类,他们需要更多的派别以区别和隔离已经设立的派别;这个程序接连不断地进行着,直到对于生活的直接地切己地感觉或知悉完全丧失,致使外行竟敢于诘问:“你在那里说些什么?”同时,在后来的思想历史中,少数几个对生活本身感觉到直接撞击的独立的思想家——如哥德、萨缪尔、强孙、爱默生、威廉·古姆斯——都拒绝在谈论家的胡言乱语中发言,并始终极固执地反对归类的精神。因为他们是聪明的,他们替我们维持着哲学的真意义,就是生活的智慧。在许多情形中,他们都抛弃了论据,回向警语。当一个人在丧失了说出警语的能力时,他方去写长篇;而他在论证之中依旧不能明白发表他的意思时,他方去著作一本专书。
此外苏格拉底和弗兰西斯·倍根的界说,和现代大教授的界说之间也是有着一种分别的。莎士比亚对生活有着最切己的感觉,但他也居然能从容地过去,而并没有做什么定界说的企图,或也可说是因为他没有做定界说这件事,所以他所用的字眼都有着一种别个作家所缺少的“实体”,而他的文字中也充满着一种现代所缺少的人类悲剧意味和堂皇的气概。我们无从将他的文字限制到某一个动作效能的范围之内去,正如我们的无从将他的文字限制到一个对妇女的特别观念里边去。因为它们都在有了定界说的性质时方使我们的思想成为僵硬,因而剥夺了生活本身的发光的、幻想的色彩特质。
所以一个真理,等到被竖立成为一个系统时,它已死了三次,并被埋葬了三次了。他们在真理出丧时所唱的挽歌就是:“我是完全对的,而你则是完全错误的。”他们所埋葬的是哪一种真理在根本上无关重要的,不过根本上他们总是已经埋葬了它。因此真理便如此地在防护它的人的手中受到了虐待,而一切哲学的党派,不论古今,都只是专心致力于证明一点,即“我是完全对的,而你是完全错误的。”德国的哲学家们写了一本挺厚的书,想要证明某一种有限制的真理,但结果反而将那真理变了一个胡说,这班人大概可算是最坏的冒犯者了,不过这种思想的疾病在西方的思想界中差不多是随处有的,而只在深浅中有些分别罢了,而在他们越趋于抽象时,这个病症也越深。
我们须回到一种对现实和生活,尤其是对于人性,急于接触的思想方式,而不单是求得不错,合于逻辑,和没有不符之处便算完事。我们对于特卡戴(Descartes)著名的发现:“我思想着,所以我存在着。”这句名言所表率的思想的疾病,应该拿华德·惠德孟所说那句较为近于人性和较为有意义的话:“我照现在的地位,我已尽够。”去替代它。生活或存在无需跪在地上恳求逻辑代它证明世上确有它这样事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