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此,国外的律政剧都是经久不衰大获青睐的热门题材,遗憾的是,在国内这偏偏是一个挖掘太少的题材,鲜有人触及。而看了《死刑迷城》,相信读者的第一感觉一定跟笔者一样,忍不住拍手叫好!这是一个太有戏剧性,太适合搬上银幕的题材了!形形色色的案里案外,早就囊括了人生百态。那么,《死刑迷城》到底是一部怎样的法治小说呢? 首先,它有着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一件看似普通的故意杀人案的侦查取证、审查起诉、庭审论辩、死刑裁定、发回重审、无罪释放……环环相扣的诉讼程序是它的主线,沿着这条主线,通过紧凑的情节、饱满的人物设定,在案情的进展中逐渐伸展出一条条生动的枝叶——正义与复仇的博弈,爱恋与忧愁的交织,忠于法律与权势干预之强烈碰撞,完美理想与残酷现实之错位悬离,阶级视野、弱势定向与知易行难、知是行非的曲线纠缠,人生、命运的音乐交响——在这重重枝叶的争相辉映中,最终缓缓绽放出一朵宽恕之花。 其次,它有着别具匠心的细节处理。从语言叙述风格来看,也许正因为是法律人的作品,《死刑迷城》比起其他作品来在惜字如金方面显得格外特点鲜明,同时在细节处理上又显得细腻精心。命案现场的简单几句描述,马上就将问题的关键和焦点凸显无余;汇报案件的轮流发言,画面感十足,让人仿佛亲临讨论现场,通过个性化人物的寥寥数语,双方观点不漏痕迹地如滚雪球一般全面展开;不同于前面诉讼程序的主要集中于证据链是否足以排除合理怀疑,最高法的审判长联席会议,则就是否对钟天崖核准死刑从息诉息访、是否可能带来不良导向、维稳问责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更高层面的讨论,更妙的是,一句“把合议庭意见报分管院长,同时建议提请审委会审议”,接下来就转入下一章——而开头就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决定核准钟天崖死刑”,恰如国画作品的留白,毋庸多言,却给人留下无限遐想,不得不佩服作者对于繁简取舍之能力;剧中两段向渊母亲奥斯卡影后级的客串,也给读者带来了许多悬念和惊喜;而孙鹤林副检察长面对钟母时朴实、清晰和周全的释法说理水平,也让读者眼前一亮。 再次,它有着撼人心魄的思想洗礼。法律作品,最害怕的就是板起面孔教育人,很容易让读者敬而远之。《死刑迷城》讨论的核心是死刑存废问题,但却并没有板起面孔摆事实、讲道理。相反,作者通过走进不同人物的内心,多层次、多角度,不紧不慢地去辐射,而不是喋喋不休地去呐喊。比如其中有死者父亲在得知独子死亡的当下对嫌疑人欲杀之而后快的心理;有被告人同监室死刑犯人面对死亡时的迥异心境;有被告人家属的愤怒、欲哭无泪、绝望和自怨自艾;还有复仇与宽恕观念碰撞时激起的火星与“弹鸣”……读此书时,死刑,就像一枚高悬于头顶的利剑,贯穿始终,让人屏气凝神,揪心不已。而在这投入与紧张间,每个人的心灵不知不觉便历经了一场关于生与死的洗礼与拷问。而钢琴曲作为每个章节的开篇,与人物心情相契,既缓和了紧张的气氛,也让全书多了一份哲学和艺术的光彩,好似蚌中的石子,原本棱角分明的内质也就包裹上了珍珠般浑圆的光泽,让整部作品显得更为流畅与温和,也多了一份悲天悯人的大道之情。 最后,它有着直面现实的独具慧眼。作者是一位追求完美公诉,怀抱法治理想的检察官,但他直面并不完美甚至千疮百孔的法治现实,通过人物的内心独白、角色的斗争冲突、矛盾的化解处理,时时刻刻都在进行着深层反思。比如人情社会中的人情、关系对司法的干预,权贵阶层施压后,侦查人员可以在证据上做小小手脚、可以想法设法拿到有罪供述,如果源头被污染了,后面纠偏谈何容易?再比如法律共同体的建设,控辩平等的理念尚未内化于心,不少公诉人对律师还存在敌意,造成了法官、检察官与律师过于紧张和严肃的关系,甚至刻意营造出老死不相往来的怪异局面,这并不利于相互理解和互信的关系建立,反而会给司法带来负能量。再比如对回避的适用,法律只能就某些关系进行列举,但是社会生活何其复杂,关系上的回避可以列举,然而除了看得到的亲属关系,师生情、同乡情、同学情、同事情,哪些会影响公正办案?还有男女情感上的回避呢?就本书而言,对于“杀人犯”动了真情的美女检察官颜慕曦,其实早就先入为主,带着强烈的个人情感在办案了,正因为这样,她才犯了让同学帮忙诬陷死者父亲的重大错误,虽说对个案而言,这种情感能起到力挽狂澜的作用,但对于司法公正,中立肯定是必不可少的,如何让真正应该回避的人回避,这又是一个问题。再比如对于看不见的伤情与折磨等隐蔽的“肉刑”,负有侦查监督职责的公诉人如何彻底发现和防范?再比如法官眼里只有证据,只能通过证据的碎片尽量还原案件事实真相,这种还原可以无限接近客观事实,但永远不等于客观真实,所以,彻底避免错案是否只是个美丽的传说?就像书中这样一个特殊的案件,要如何取舍?再比如如何认识到死刑犯也是在环境的影响下从一个正常人一步步沦为犯罪人的,如何通过传递宽恕与爱的人文情怀、通过刑罚的合理设置,逐步限制死刑的适用……这些都足以引起我们深思。 对于上述所有的法律问题,书中均有出处与解释,有些由剧中人的只言片语带过,有的由剧中人的反思带入,无论何种方式,均是自然而然,更让人叹为观止的是,对于不方便在作品中直接解释或展开的,作者非常负责任地在书的附记中,就书中的特定事件、特定细节一一作出了解读——此云“法治启蒙”,对象当然是普通民众;不仅与此,他又就案中所暴露的问题甚至司法中可能存在的潜规则,不遗余力地进行了揭示,比如检察官将自己手机借给嫌疑人与家人通话是否恰当、“人质审讯”笔录是否应排除,比如证人作证难、作真证也难,比如关键证人无法到庭能否成为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等等问题进行了自己的诠释——此云“法治启示”,对象是司法同仁;还不仅如此,作者又就冤案何以会造成,同步录音录像可能存在的不供不录、供了再录等情况如何破解,五花八门的刑讯逼供方式如何彻底防范,雇凶杀人此类较为隐蔽、狡猾的犯罪案件如何侦破,检委会审议案件“定者不审、审者不定”的弊端如何革除等问题一一进行了反思,虽然并没有答案,但足以在每个人的心中投入一块石子,荡起一道涟漪——此云“法治思考”,足以让司法同行掩卷沉思……都云医者仁心,谁承想,一位作者,唯恐读者有疑虑未解,唯恐同行浅尝辄止,唯恐这使命感未被完全认可,如此尽心尽力、循循善诱,真可谓痴心可鉴、冰心可鉴啊!如此特别解读,按图索骥般,拉进了与普通民众的距离,也拉进了司法同行的认知。 毫无疑问,这是一部诚意之作、用心之作、精良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