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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瀚沣律师电话)异地违章怎么处理

来源:重庆法律 作者:重庆法律 发布时间:2017-06-16
摘要:法律咨询 随着道路的发展,人们自驾去外地也变得很普通寻常,【法律咨询电话17318410031或023-86827607】那么如果车辆在异地违章了应该怎么处理呢?针对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根据公安部在2004年
法律咨询 随着道路的发展,人们自驾去外地也变得很普通寻常,【法律咨询电话17318410031或023-86827607】那么如果车辆在异地违章了应该怎么处理呢?针对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根据公安部在2004年通过并开始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为“处理规定”)相关条例,其中第4条明确指出:对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的处罚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由违法行为地或者机动车号牌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也就是说,在外地发生的现场违章处罚应到当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在外地发生的非现场处罚可由当地交管部门处理,也可以由原籍交管部门进行处理。更为具体的处理办法在“处理规定”第29条中有所涉及,主要内容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以设区的市为界,下同)机动车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可以将记录违法行为的信息、证据转至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接受处理的地点、期限,不接受处理的后果。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实无异议的,由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本规定作出处罚决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实有异议的,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其到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后果。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实无异议的,由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本规定作出处罚决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实有异议的,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其到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文章来源于网络)以上就是有小编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有关异地违章怎么处理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重庆顶呱呱律所,完美律师团队服务,欢迎拨打电话:17318410031或023-86827607向我们咨询,会为您第一时间解决法律疑惑。也可以添加QQ 2864245779、微信CQDGGlaw进行咨询!进入了解更多相关法律信息,访问网址http://www.dggfl.net/html/2017/flzs_0615/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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