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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高平叔侄案被拍成电影之后又有什么故事?_阿桂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刘桂明 发布时间:2017-06-15
摘要:一个案件被拍成电影并荣获国际金奖,这在中国恢复重建法治社会以来的历史中,一定是绝无仅有的。 在刚刚开幕的第50届美国休斯顿国际电影节上,中国电影《无罪》竟然一举获得了金奖。事实上,这是全国广大观众期待已久的电影《无罪》公映之后获得的第二个国

  一个案件被拍成电影并荣获国际金奖,这在中国恢复重建法治社会以来的历史中,一定是绝无仅有的。

  在刚刚开幕的第50届美国休斯顿国际电影节上,中国电影《无罪》竟然一举获得了金奖。事实上,这是全国广大观众期待已久的电影《无罪》公映之后获得的第二个国际奖项。

  通过这部电影,我们知道了《无罪》是一个片名。也正是通过这部电影,《无罪》不应该仅仅是一个片名,而是一种法治象征。从死刑到无罪,本身就是中国法治走向文明的一个印证,更是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又一次完美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无罪》作为一部电影的创意、本意乃至深意,非常值得研究与思考。

  现在,一部电影又变成了一部新书,摆在我们读者面前。我之所以愿意在这里为作者王安润先生写上若干文字表达祝福之意,是因为我与书中所描写的案件之缘以及案件中所出现的张飙检察官与朱明勇律师之缘。许多老读者都知道,在《民主与法制》杂志创刊38年来的发展进程中,案例报道始终是我们的传家宝与独门技。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冤假错案的平反昭雪,我们《民主与法制》可谓是不遗余力,坚持不懈。

  党的十八大以来,许多冤假错案得到了平反。在这些已经平反或即将平反的案件中,与许多媒体一样,我们《民主与法制》杂志对此也做出了不同程度的贡献。

  2008年第13期《民主与法制》杂志一篇重头文章《被疑“灭门杀手”终判无罪释放》,让正在石河子监狱获刑的高平捧读数遍,喜不自胜。然后,又让驻所检察官张飙反复研读,认真对照。因为文章中提到了一位叫做袁连芳的证人做伪证而导致错误判决,而高平案中的证人也叫袁连芳。于是,一个似乎已经板上钉钉的案件像多米诺骨牌一样,随着袁连芳这个证人的伪证而打开了突破口。

  需要说明的是,张高平叔侄案开始复查时,张飙检察官还在工作岗位上。但是,直到2011年他退休了,案子却还没有进展。张飙检察官一方面嘱咐当事人与其推荐的朱明勇律师一定要坚持,另一方面又利用自费旅游的机会前往杭州进行调查与协调。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张高平叔侄案终于在2013年获得了平反昭雪。

  2014年1月14日,由正义网发起、新华网等多家主流媒体和重点网站共同参与的“2013年度中国正义人物”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迎着响彻全场的掌声,以票选第一名当选的“年度中国正义人物”、公众熟知的“最美检察官”张飚首先登上颁奖台。作为一名驻监所检察官,他历时5年促使一起冤案得以昭雪,用行动践行着神圣的职业信念,诠释着正义的真谛。

  作为现场总点评,我应邀做了如下点评:“一位检察官,已经退休了却还在坚持推动冤案平反;已经退休了却还能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的荣誉称号;已经退休了却还能当选十大正义人物。由此让我们看到,正义绝不是一下子的事,而是一辈子的事。他的获奖,让我们对检察官群体有了更高的期待,对检察官形象有了更丰满的理解,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正义应当具有的高度、温度、亮度。”

  因为张飚检察官的获奖,让我们看到了从死罪到无罪,不仅仅是一个案件的神话,而是许多冤假错案期待获得平反的心里话。

  浙江张高平叔侄案之所以闻名全国,是因为海内外观众最想知道的是,这样一个被誉为“无懈可击”的“铁案”,是怎样被中国西部一个默默无闻的检察官联合一切正能量,将其彻底推翻并还张高平叔侄以清白之身的?这期间,到底发生了怎样的故事?主人公又经历了怎样的磨难?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是怎样在剧中体现并逐渐深入人心的?

  一天,新疆石河子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张飚像以往一样前往监狱进行日常工作时,遇上了不减刑、不喊报告、不承认自己犯人身份的强奸杀人罪罪犯——张高平。凭借自己以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对案件的敏锐嗅觉,张飚一边安抚告诫张高平认真服刑改造,一边调来张高平的卷宗,仔细调查。经过近七年的不懈努力,终于找到重要的新线索,并与著名律师朱明勇联系,共同努力推进此案重审,却始终没有音讯。直到张飚退休了,尽管朱明勇律师一直坚持申诉,但此案依旧未能启动重审。

  2012年3月14日,在张飚、朱明勇等许许多多法律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终于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新《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常言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新刑事诉讼法修订通过了,一直喊冤的张高平叔侄案是不是也该平反了呢?

  无论是张飙检察官还是朱明勇律师,不论是被告人还是他们的亲人,终于还是等到了再审开庭的日子,张高平及同案侄子张辉也终于被依法当庭无罪释放。

  这部以《无罪》为名的电影,正是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以全国“模范检察官”张飚同志为原型,力图歌颂广大司法干警忠于职守,勤勉敬业,恪守公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深刻诠释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对正义的执着坚守、对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真心维护,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律职业道德,深刻诠释党的群众路线的光辉形象与事迹。弘扬社会正能量,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扎实推进平安中国、法制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贡献。

  令人敬佩的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对这个题材特别重视,曾经在政法战线工作多年的兵团常委、宣传部部长郭永辉同志亲自抓这个发生在新疆兵团的故事。他先后组织党委宣传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监狱管理局、八师石河子政法系统及兵团广播电视台的同志先后四次对电影《无罪》进行了审看,就影片主题、故事情节、和使用的司法程序、法律规范、专业用语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影片出品自作方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

  于是,就有了兵团历史上的第一部法治题材电影《无罪》,就有了国内第一部因为一个案件而改编成功的电影《无罪》,就有了这部摆在我们眼前的新书。

  在我看来,电影《无罪》艺术地再现了张飚同志牢记宗旨、忠诚履职、秉公执法、勤勉敬业、坚持不懈推动浙江叔侄杀人案平反昭雪的感人故事,诠释了一名基层检察官对党忠诚、维护法律尊严,促进司法公正的人生追求。显而易见,这部不同一般的影片,对于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历史意义。

责任编辑:刘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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