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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司法三大害,吹捧浮夸不实在

来源:王洪松 作者:王洪松 发布时间:2017-06-07
摘要:本文首发于“沂蒙地三鲜”微信公众号从理论和实践讲,司法是最应该讲究实事求是的,执法办案要依法竭尽全力查究真相,队伍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无论是对内对外要不亢不卑,言行一致。但是从新闻报道和执法实践中人们看到,个别司法机关存在着吹捧、浮夸和不实
本文首发于“沂蒙地三鲜”微信公众号从理论和实践讲,司法是最应该讲究实事求是的,执法办案要依法竭尽全力查究真相,队伍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无论是对内对外要不亢不卑,言行一致。但是从新闻报道和执法实践中人们看到,个别司法机关存在着吹捧、浮夸和不实在。这三种现象,有人称为司法“三大怪”,也有人称为司法“三大害”,还有人认为这三种现象的危害比冤假错案更甚,因为它危害的是司法制度,影响司法工作的决策,破坏司法制度的顶层设计,损害司法机关的公信力。试想想,司法机关都这个样子了,谁还相信有真事?所谓的司法吹捧,凡是上级的决策、设计都是无比正确的,奉为圭臬,即使该决策、设计不符合实际、离题万里也鼓掌欢呼、一味称赞,上级来调研只管说“好好好”,不敢提一丁点问题,不敢指出一丁点缺点。服从上级的决定、按照上级的决策设计执法办案是正确的,但是上级的决策决定设计并非都是完美无缺,同样存在缺点和漏洞,同样存在脱离实际的现象,下级对这些也要大胆地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所谓司法浮夸,就是司法高产、司法万能。比如说执法办案,有的地方吹牛皮,一个人能办多少件案子,并引以为荣,枉顾司法办案规律,无视司法人员的身体健康。上级一强调什么工作,上级一考核哪项工作,就不顾当地实际,创造困难也上,想方设法甚至是缘木求鱼也要提高产量数据,以便引起领导重视,以便在考核中拿高分、上名次。所谓不实在,就是无论是执法办案还是队伍建设,太重务虚不重务实,有时候务虚的东西太多,消耗了司法人员太多的精力,导致他们主业没空做、做不好,副业不沾边、惹人嘲。还有的司法机关在落实上级部署上打折扣,执行落实的效果不够好,甚至挑挑拣拣,合意的顺心的就去干,不合意不顺心的就不干。因此,司法机关应当大兴求真务实、实事求是之风,坚决杜绝吹捧、浮夸和不实在这种害人害自己、坑国害民的现象,让司法回归到客观、理性上来。
责任编辑:王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