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刚来北京,好忽悠,每天这个兄弟都能给我拉好几个这样的。” 我很相信我的判断,小姑娘还是太天真,或者说觉得自己做的已经很保险,没问题了。利用这一点,我们才好赚钱。 当时我的心里话是:反正我怎么说你信了就行,签了合同就行,我不可能给你改合同。 “现在我说了房子必须租够一年才可以,我现在就按照合同里写的,怎么写的怎么来,你以为合同是什么啊,是狗屁啊!” ——《北京黑房东自述,我是怎么挖坑骗北漂的》 以上“金句”出自《北京黑房东自述,我是怎么挖坑骗北漂的》,看完很扎心。 在一线城市打拼的外地人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没有被中介坑过,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在北上广深奋斗过!” 租房怎么就这么难?租房处处是坑,我们应该怎么办? 合同才是王道 《北京黑房东自述》全文大意就是: 黑房东在和租客交涉租房事宜时,先假好意退让,骗取租客信任签了合同,之后再是各种“苛捐杂税”,要求租客交各种费用。 由于很多租客因工作变动会随时换房,黑房东一开始的态度是:“这个合同只是一个流程,有变化你就提,我好说话”。 签了合同之后就变得铁面无私,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你违约退房,押金没法儿退!” 这一类是黑房东,利用“好说话”心理来坑租客,作为一个租房过来人首先要提醒: “好说话”没毛病,但是只信合同! 一切“好说话”的细则,只有落在白纸黑字的合同上才有保障。一旦有任何问题闹到法院,也只有合同才是最有力的证据。 拒绝不平等条款 《北京黑房东自述》中,被坑租客有这么一段叙述: “原来这才是最大的坑。半年前的合同了,我挂下电话去找合同,又反复的看了几遍合同内容。顿时我基本已经劝自己放弃了要回押金,开始计算怎样可以把钱亏的最少。 合同中标注的是:必须在此处住够一年,如不满一年作为违约处理,需要交纳2倍房租作为违约金。无论是中途走还是房子到期了再走,我都没办法顺利拿到退款,合同里完全都是有利于他的要求,也并没有明确退押金等事宜,这些都完全凭借“房东”心情。” 这里要提醒一句:签订租房合同协议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还要明确租房日期、租房期限、押金、租金、租金变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语言。 对于那些极不平等的条款,不能忽视,这些条款很可能就是“明着黑”,如果房东不愿意修改合同,大不了不租了! 无奈很多北漂深漂到处漂,只身一人是斗不过黑房东、黑中介的,so! 今年2月,住房租赁市场立法被列入立法工作计划。5月19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住房租赁和销售的法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租房一族再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了! 为了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行为,此次征求意见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将近一半的篇幅重点放在了如何保障租房人的权利。 例如条例明确规定: 1.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 2.合同中没有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3.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分区域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4.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当地政府应给与相关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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