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夫或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的处理方法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13917227080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13917227 发布时间:2017-06-01
摘要:夫或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的处理方法 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应归属一方。 夫或妻以个人财产为由主张该财产权利时,其举证责任问题的处理: 一方婚前的工资、奖金由工资单、工资存单等证明;一方婚前购置的财物由购物发票证明;一方婚前生
夫或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的处理方法 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应归属一方。 夫或妻以个人财产为由主张该财产权利时,其举证责任问题的处理: 一方婚前的工资、奖金由工资单、工资存单等证明;一方婚前购置的财物由购物发票证明;一方婚前生产、经营的收益由出资证明书、生产合同等权利证书证明;知识产权的收益由知识产权证书证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由遗书和赠与合同证明;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可以由部队出具证明。   此外,个人财产数额较大的,取证难度较大的,建议您聘请专业律师进行取证。
责任编辑:上海离婚律师13917227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