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派出所副所长和律师合伙盗刷嫌疑人银行卡?
来源:天边的彩虹 作者:天边的彩虹 发布时间:2017-04-27
摘要:舆论监督 株洲一派出所副所长和律师合伙盗刷嫌疑人银行卡? 日前,湖南长沙女子贺紫荣向湖南省公安厅、株洲市公安局及新闻媒体举报称:2017年1月10日,她被株洲市芦淞区公安分局建宁派出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刑事拘留,在刑拘期间,两台手机和7张银行卡被办案警
舆论监督 株洲一派出所副所长和律师合伙盗刷嫌疑人银行卡? 日前,湖南长沙女子贺紫荣向湖南省公安厅、株洲市公安局及新闻媒体举报称:2017年1月10日,她被株洲市芦淞区公安分局建宁派出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刑事拘留,在刑拘期间,两台手机和7张银行卡被办案警察扣押保管。被刑拘37天后,检察机关认定贺紫荣不构成犯罪,贺紫荣被派出所释放后,发现自己被扣押的7张银行卡刷现和信用卡透支累计90余笔交易,共计金额约66万元人民币“不翼而飞”。3月2日,媒体就贺紫荣举报的情况,向建宁派出所经办该案的刑侦副所长何亮求证,得到的回应是:贺紫荣被拘留、羁押期间,派出所确实曾扣押了她的手机和银行卡等物品,整个执法过程有视频录像,不存在盗刷她银行卡的情况。 贺紫荣向笔者提供了加盖有建宁派出所公章,名为“代为保管”随身财物登记表,该表所登记的信息证实贺紫荣手机和7张银行卡被派出所扣押的事实。 羁押期间银行卡“被”消费66万元 据贺紫荣介绍,她被拘留的原因,是前夫找了公安的关系,指控她在原来夫妻合办的公司中涉嫌职务侵占,建宁派出所在没有认真核查掌握证据的情况下,便将她刑拘,30天后,公安以贺紫荣涉嫌职务侵占罪报请检察机关批捕,芦淞区检察院认为贺紫荣涉嫌职务侵占的证据不足,故而不予批捕。 贺紫荣被羁押了37天后,于2017年2月15日晚上11点多被释放。次日,她从建宁派出所领回被扣押的两台手机、一台小车和7张银行卡等物品。16日下午,贺紫荣通过微信给自己交100元手机费时被提醒余额不足,这让她大为惊诧:“我的建行银行卡明明有十多万元存款,怎么会被提醒余额不足”?贺紫荣带着疑问查询,陆续发现自己被扣押的银行卡和手机支付宝、微信累计交易90余笔,共计金额约66万元, “我人在看守所,银行卡被警察暂扣保管,这些钱究竟是谁刷的”? 贺紫荣从数家银行提供的客户详单上看到,从1月9日至2月16日,她的银行卡出现她本人不知情的交易,其中中信银行信用卡在2月13日一天中,便在长沙县湘龙某二手汽车公司盗刷了18万!其它多数是通过“网上快捷支付”方式交易的。 从贺紫荣支付宝及微信钱包交易详单显示,从2月10日开始其名下7张银行卡被绑定频繁发生消费支出,其中包括微信面对面转帐、电话充值、淘宝网购,支付宝转账,金额不等,一天内最多消费近20次。 贺紫荣质疑,自己当时被羁押在看守所,手机和银行卡均被扣押在建宁派出所,外人不可能盗刷她的银行卡!“派出所办案警察询问我时,要求我告知手机开机密码,我的银行卡被盗刷,办案警察能脱得了干系吗?!” 有人花18万“代”贺紫荣购买二手车 位于长沙县中南汽车世界的湘龙某汽车配件公司,曾于2月13日交易了一辆凯迪拉克二手车,当时支付费用的就是贺紫荣名下的中信银行账号。从该汽车店商户提供的购车发票存根上看到,持卡人签字上写着“贺向荣(代)”。车辆买卖合同上写着买车方为“曾某某”。 该店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这辆车是年前预定的,交易当日系车主同来的一名男士刷卡支付。工作人员还称:因为店内监控坏了,故没有留下视频。 贺紫荣还通过银行查询发现,她的中信银行卡密码曾于2月13日通过电话银行、短信验证方式进行了密码修改。 银行专业人士口中得到证实:在银行卡绑定网上快捷方式后,客户可以通过手机获取验证码修改密码。 建宁派出所警察称:我们不知道贺紫荣支付宝密码 3月2日,何亮在回应记者时称,贺紫荣的钱丢失一事他们听说了,但根据基本常识,钱被消费需要密码,他们办案人员并不知道贺紫荣的这些密码,“我们执法过程中有全程录像”。何亮说,办案人员并不知道支付宝密码,如果认为是派出所盗了她卡上的钱,要拿出证据来。 针对警察何亮的回答,贺紫荣说,她的银行卡是被派出所暂扣保管的,但她被释放时,有几个银行卡竟然是举报人的律师当着办案民警的面从其手提包内掏给她的,“按理说,我的银行卡应该由派出所妥善保管,怎么会到对方律师手中,这太令人难以理解了”!“银行卡交由派出所代保管,却被带到长沙县购买汽车,难道我的卡长了‘翅膀’不成”?“我的支付宝被用于淘宝网购物和转帐支付达几十笔,我的微信被面对面转账支出好几万,如果支付者没有我的手机和银行卡,是怎么做到的?” 3月2日,贺紫荣已就此事向株洲市纪委进行举报。3月20日,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刑侦大队已经成立了专案组进行立案调查。近日,相关纪委干部向记者透露,这是一起高科技作案,犯罪嫌疑人李伟隽(系对方律师)已被控制。但是,该纪委干部并未向媒体记者透露律师是怎样到建宁派出所拿到贺紫荣的扣押保管的手机和银行卡的,贺紫荣质疑:她的手机和银行卡是李伟隽从派出所保管室盗走的,还是办案警察和他共同作案呢?“我被放出后,我前夫发信给我说:我错相信律师的话,钱花了一大堆,把一大帮人拉下水,没有把你搞进牢里去,算你狠!我前夫还自称给了派出所赞助费以及过年给了何亮多少多少加班费,这表明何亮副所长以及他信息中提到的彭所长是被我前夫和律师买通办私案,所幸检察机关明察秋毫、司法公正,他们的阴谋诡计才没有得逞,否则我不知道要在牢里呆多久”!编后:贺紫荣的银行卡被盗刷办案警察能脱干系吗? 贺紫荣被株洲公安局建宁派出所警察带至看守所拘留期间,她的银行卡被盗刷66万元,干这种龌龊事儿的究竟是谁?目前从事律师工作的李伟隽已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那么办案警察是否脱得了干系?警察何亮的回答是否让人信服?任何一件蹊跷事都可能多个表象和多个版本的说法,但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最具说服力的解释,无疑是和真相吻合的解释;是没有明显逻辑缺陷的解释! 被建宁派出所警察带至看守所的贺紫荣,她的手机和银行卡等物品均被警察暂扣保管,假如警察不给律师李伟隽提供方便;假如办案警察不是和李伟隽共同作案,数十笔的网上交易和微信交易是怎样实现的?假如警察不向李伟隽透露贺紫荣银行卡上的信息,不给他手机,并非神仙的李伟隽怎知贺紫荣卡上有钱?说办案警察没参与这事,恐怕连鬼都不肯相信! 在这个盗刷银行卡的案子中,律师李伟隽做了盗刷银行卡的“鬼”,但律师只是“外鬼”,是否还有“内鬼”?办案警察是否充当了“内鬼”?希望株洲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给受害人一个说法。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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