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山东于欢案对于媒体来说,可谓是炙手可热,哪一个媒体没有报道关于欢相关的信息估计要被说不务正业,不关注社会热点,尤其于欢案可以说是关系到全民法治观念的热点中的热点。所以,有关于欢案的新闻报道像海水一样,淹没了福建保姆虐童案的新闻。于欢关系到中国的法治建设,但是,福建虐童案关系到人性之根本,由此来看,福建虐童案在媒体上不一定要占据上风,但总不至于成为新闻的边角。作为一名新晋的父亲,看到福建虐童案的新闻报道,联想到自己最近的找保姆经历,内心有一股冲动,这股冲动就是真的想呐喊一声:“拿什么保护你,我的孩子?” 最近的找保姆经历,结合福建保姆虐童案的报道,真切的感受到了现今的家政服务市场是如此的不规范,作为孩子的家长有时的确是无能力,所能安慰自己的就是,自己应该不会运气这么差,找到了一个不好的保姆。 在这里我要简单列举一下当前家政服务市场的三大罪状。 第一,育儿保姆健康条件严重不容乐观。如今承担家政服务的中介所,对育儿保姆的健康状况根本没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更没有进行审核和监管。有的即使有健康证,健康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也是有待考量。作为免疫能力极低的婴儿、儿童,如果由一名携带传染病毒的人来照顾,这是多么一个可怕的事情。我在找保姆过程中,对每一个保姆进行了体检,其中竟然有三人是因为身体原因,一人乙肝病毒阳性、一人竟然梅毒阳性、另外一人虽然没有携带传染病毒,但是糖尿病已经到了程度,自身却从未进行重视。对这些信息,中介所全然不知,我好心告诉中介所,但是中介所好像不以为然。之后,我听说,携带传染病毒的人竟然都又去给人照看孩子了。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第二,家政中介所对保姆没有有效的监管措施。如今的家政中介所只是一个简单的信息中间人,其对求职的保姆没有任何的监管措施,中介为其介绍工作成功,保姆支付中介费用,两者的交易到此结束。中介对保姆的自身条件,从业资格以及从业能力,以及在后续的从业过程中如果存在的不正当行为,中介所没有任何的有效监管措施。如此,雇主从家政中介所那里获得的信息只是一个求职的保姆电话,雇主自身要承担本应当由中介服务机构,更确切的说应当由公共服务监管的工作,而且一旦雇主自身没有做好审核,那么雇主只能自己承担后果。 第三,家政中介所责任存在严重缺失。家政中介所作为中介服务机构,为雇主提供家政服务中介,应当对提供的服务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对于保姆在工作中出现不正当行为,甚至是违法行为的,中介所应当承担相应的协助雇主追责,甚至应当承担由于中介所自身审核监管不到位而应当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而不是,现如今的一旦保姆出现不正当行为,中介所成为了置身事外的第三人,剩下雇主孤军维权。 家政服务市场的严重不规范,可以说是公共服务严重缺位的表现。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与监管者,应当承担其这一责任,做到公共服务与监管应进则进,应退则退,为孩子的父母提供一把保护的大伞,让孩子在保护的大伞下健康的成长。 第一,建立规范家政服务行业从业标准。规范的从业标准是一个行业能够健康长远的重要保障。如今国家二胎放开,家政服务在社会服务中承担的作用将会更加凸显,家政服务所能提供的不仅是表面的看管孩子,他是社会发展中十分重要的一环,规范的家政服务,让孩子的父母可以安心的工作,孩子可以健康的成长,家政服务不是简单那的看孩子问题,而是切切实实的社会问题。 第二,家政服务的相关监管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家政服务是社会服务,政府作为社会服务的提供者和监管者,应当尽好自己的责任,有所为有所不为。创造良好的家政服务市场环境,为家政服务者提供好的服务平台;维持好家政服务的规范秩序,让家政服务市场真正做到有规矩可循;及时、妥善处置家政服务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让家政服务中的不正当行为无处遁形。 第三,司法机关守牢最后底线。司法机关作为最后底线的守护者,一定要主动当好守护者。检察机关对于家政服务中的犯罪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让犯罪分子付出应有的代价,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对于家政服务中的犯罪行为以及民事纠纷,不仅要做到依法判决,同时也要为问题与纠纷解决树立典范的解决机制。同时,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勇于承担监督责任,对于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乱作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让行政机关履好职,更好的防止有家政服务中的不正当行为跨过法律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