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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行政救济法论坛预邀请函

来源:曾祥华——一个法学田园的耕耘者 作者:曾祥华——一个法学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06
摘要:行政法学 第二届行政救济法论坛预邀请函 尊敬的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行政救济在防止行政权滥用的同时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法治国家及和谐社会构建有着突出的现实意义。《行政诉讼法》刚修正不久,《行政复议法》又面临修正,《国家监察法》即将
行政法学 第二届行政救济法论坛预邀请函 尊敬的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行政救济在防止行政权滥用的同时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法治国家及和谐社会构建有着突出的现实意义。《行政诉讼法》刚修正不久,《行政复议法》又面临修正,《国家监察法》即将制定,为此江南大学法学院拟举办第二届“行政救济法”研讨会,特邀请您拔冗光临。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一、研讨会时间2017年11月4日,会期一天。报到时间:2017年11月3日8:00-23:00二、研讨会地点(暂定)长广溪宾馆:江苏无锡市太湖新城缘溪道1号(江南大学校内)。宾馆总机:0510-85912777三、研讨会主题1.《行政复议法》修正研究2.《行政诉讼法》实施研究3.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研究4.《国家赔偿法》研究四、会议论文参会代表原则上须提交论文。论文字数请控制在1.5万字以内。正文采用五号宋体、单倍行距,其他格式与注释体例务必按照《中国法学》或《法学研究》的现行要求处理。凡参会者请于2017年10月18日之前将论文电子稿以word格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接收人王琼雯,联系电话:13601488025。也可以将纸质版寄至: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法学院,邮编:214122。发送论文时,请随附详细情况介绍,包括姓名、单位、职称、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等。电子邮件标题注明“2017行政救济法研讨会论文”。五、会务联系人:王琼雯,曾祥华,电话:0510-85910530六、会务问题与会人员无须交纳会务费,但住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江南大学法学院 无锡金渠律师事务所二○一七年四月六日
责任编辑:曾祥华——一个法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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