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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三篇(不是天书)(之二)

来源:不二门 作者:不二门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31
摘要:之二:党性教育与宗教信仰这是一篇令自己头疼的文章,比自讨苦吃还要苦。就一般立场与观点看,党性教育与宗教信仰水火不容,而且出了几个信仰宗教的贪官为这种客观上的不容做了现实的、生动的注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通过自言自语式的辩论,看看
之二:党性教育与宗教信仰这是一篇令自己头疼的文章,比自讨苦吃还要苦。就一般立场与观点看,党性教育与宗教信仰水火不容,而且出了几个信仰宗教的贪官为这种客观上的不容做了现实的、生动的注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通过自言自语式的辩论,看看最后能否见到一线光明。信教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是因为党性教育问题,还是因为信教直接或间接导致的?假如一个基督徒做了什么错事,就要把账算到主的头上,或者怀疑教义有问题,可以吗?假如一个佛教徒犯了错,就要怀疑佛教有问题,可以吗?假如一个成年的儿子犯了错,就把账直接算到老子的头上,可以吗?同样的,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犯错误,就可以怀疑党章有问题,可以吗?一个普通公民犯罪就怀疑刑法有问题,可以吗?显然,都不可以!可见,那些以为信仰宗教的党员干部违法犯罪是因为宗教信仰导致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犯了“倒果为因”的主观错误,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里说过:“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如果有人借宗教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或者如果有人把信教变成了迷信,那么马克思的这句话就很有道理,也可以提醒人们不可自我麻醉!如果宗教成为个体信仰,进而影响公共伦理的合理建设,那么宗教就不是人民的鸦片。所以,前人的某句话对与不对不能生搬硬套,胡乱注解。结合宗教发展史,我们可以这样说:宗教是人类心灵的润滑剂。在相对和平、相对发展的现世,宗教应该是所有独立的心灵的教科书,这是由所有宗教“劝人向善的本质”所决定的。佛教本来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宗教,但为了随顺普通人的习惯观念,本文暂且也把它看成是宗教。基督教有“当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陷害人,不可贪恋别人妻子和财物”等十诫;佛教有“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等五戒。这些教规难道不利于党员领导干部奉公守法吗?绝无此事。不但绝无此事,而且在心灵的层面更能限制和引导有信仰的人群之心理行为。世间所有的法律、章程、制度对人的言行有约束力,但对人的心理却无约束力(某人想杀某人想了一百次并不犯罪),可是人的心理又是造成违法犯罪的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因此,从思维心理科学看,党性教育侧重解决领导干部的头脑问题(觉悟),而宗教信仰侧重解决领导干部的心灵问题(感悟),两者是统一的,正如头脑与心灵可以统一一样。如果把它们看作教育党员干部的“双管齐下”,又有何不可?宗教不是洪水猛兽。想方设法脱去宗教的外衣,加强宗教教育,反对虚假信仰,引导正确信仰,是多元文化环境下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人心好奇怪,不让做的事偏偏做;让做的事,做疲劳了,就不想做了。与其看着那些人偷偷摸摸搞信仰,最后变成迷信,甚至变成一面护身符,招摇过市,瞒天过海,倒不如直接干预加以引导,让他们真正了解宗教的原理、要义与作用。在世界发达国家,宗教教育与宗教信仰被看得很重要……我们该跟着洋人屁股的时候,不跟;不该跟着洋人屁股的时候,拼命跟。难道民族自信心没了?要真的变没了?天生不想加入任何党派,也没资格加入任何党派,却聊起这些十分严肃的事情,不知是怎么回事?大概、可能、或许……爱管人生大事之缘故——国中大事好像应该包括每个人的人生大事吧!
责任编辑:不二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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