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23
摘要:www.szrd.gov.cn | 2017-03-22 11:35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3月21日深圳市人
www.szrd.gov.cn | 2017-03-22 11:35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3月21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17年3月2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2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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