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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观照下的察举制——汉代察举制的启示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22
摘要:转载研究 张毅 学习时报举凡典章制度、仪轨律令乃至天地万物,多为利弊交织,明暗互见,只论其得失,不置确评,依旧是“和稀泥”式的各打五十大板,难得要领。因此,将察举乃至整个汉代选官制度置于当时的历史情境中来审视,更能体察其价值与意味。 汉较之于
转载研究 张毅 学习时报举凡典章制度、仪轨律令乃至天地万物,多为利弊交织,明暗互见,只论其得失,不置确评,依旧是“和稀泥”式的各打五十大板,难得要领。因此,将察举乃至整个汉代选官制度置于当时的历史情境中来审视,更能体察其价值与意味。  汉较之于前代的制度反拨与创设  也许少有论者注意到,在很大程度上,汉朝之于前代,是终结与断裂,之于后世,是开元与创制,承前启后之际,制度的“维新”意义自是非凡。  周代,以宗法、分封立国,“世卿世禄”的血缘世袭制度大行其道,政治基本是贵族的游戏,沉溺于上层的封闭运转当中。代周而起的秦代,其统治仍延续着五百余年的王侯国脉,是贵族政治的一次不完全的自我蜕变。而在商鞅变法后的百多年征伐中,为剪灭六国,秦国已成为一架高效运转的耕战机器,“军功制”盛行,孔武有力者获得了进身之阶。  西汉的创建者,多是原为小吏平民的中下阶层,即所谓“布衣将相”,与周秦的贵族基因大异其趣。但其立国之初的权力格局,实则依旧是“军功制”的直接体现。因刘邦的王朝来自于战争,他不得不对支持他获取天下的军事首领以裂土分疆的酬劳,封王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任官、赋敛、征兵、施政的全权。事实上,初创的西汉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帝国,而更像一个列国并立、以汉为尊的“邦联体”,各国封君与刘邦的关系,与其说是君臣,不如说是盟友的意味更浓。  将土地、民众、财富、权力等几乎所有资源以单一的军功原则进行分配,其危害之大是可以预见的:一是资源的高度集中与固化,使得阶层流动通道狭窄,支撑统治的土壤浅浮,不易于筑牢王朝根基;二是资源、权力与武力的高度结合,极易滋生离心自立倾向,发生叛乱的概率很高。刘邦称帝之后,戎马倥偬,席不暇暖,几乎都是奔波于平定诸王叛乱的征途中。由此可见军功制祸患之深。  当异姓诸王被消灭后,汉又大封同姓诸侯,实则又回到了血亲世袭的老路上。但汉代前期,同姓诸侯王的分裂倾向、谋叛活动并未止息,“七国之乱”更是一次暴戾的显性爆发。这也充分说明了,中央若想获取稳固的向心力,维护自身权威,其解决路径并非任用同姓异姓之别,而是权力分配、资源流向的制约与理性,而这就需要制度上的创设与保障。  以察举制为代表的汉代选官制度,即是鉴取前代得失,摈弃了较为单一的选官途径,以多元标准举德荐才,极大地拓宽了人才上升的通道,使得权力与其他资源的分享覆盖范围大为增广,持续强化了官僚制,保障了王朝的长治久安。  中央集权进程中的制度工具  由裂土分疆的“邦联体”走向中央集权的大帝国,汉代的发展脉络实际上是权力、资源的再分配过程。在这一进程中,包括察举在内的各项措施扮演了制度工具的重要角色。  从汉初“郡国并行”,官僚制对世袭制有所妥协,到文景时期,“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平七国之乱后将王国官吏任免权收归中央,再到武帝时,大行推恩令,强干弱枝,西汉持续推进着权自上出的坚定理念,直至将自身锻造为一个真正的中央帝国。  在诸多支撑中央集权的顶层设计中,选官制度发挥着独特的价值。  中央若要集权,必然要与地方势力博弈,实则是两者争夺各种资源的过程,而人才作为核心资源之一,势在必争之列。  武帝时,在通过察举、征辟来吸纳全国人才的同时,还颁布了“左官之律”及“附益之法”,对于服务于王国的官吏采取了歧视性政策,对其升迁转任多有限制,因而有才之士为了政治前途,多舍藩王而趋中央。由此也可见当时中央、地方争夺人才之烈。  汉至武帝时,中央集权方才大功告成,而包括察举在内的各种制度之完善亦在武帝时,并非偶然。史学家许倬云说察举制度“将人才的流转也组织为庞大的网络,将人力资源和讯息经过流转汇聚中央”,可见通过集聚全国范围内的人才,打破了血缘、地缘藩篱,为统一提供了强韧的联系纽带与内在动力。  除却为中央吸纳人才的物质功能外,察举制也起着传布“大一统”意识形态的精神功用。  武帝建元元年,丞相卫绾上奏说:“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建议将持法家、纵横家两派学说的举贤良者罢除,并获得认可。这实则已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先声。后董仲舒提出“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这一建议获得武帝采纳,国家最高学府“太学”由此设立。这一将养士与选士相结合的做法,在改善候补官员素质的同时,更将儒家的“大一统”思想灌输到官僚阶层中,为中央集权构筑了意识土壤。  制度供给与时代需求  如果给某一制度的优劣是非以一个明确评价,笔者以为还是要从制度创设与时代需求的关系来看待,方才能获取一客观的基点。  一项制度的出现,其动能乃是现实需求所致。如果能有效解决当前问题,那么可以说这个制度就是适用的、较好的,如果再提高些要求,某项制度在满足现实需求的同时,还能成本低、稳定性强,那么就可以说这是一种优秀的、高效的制度了。  以此来衡量察举制之优劣,就得看它是否高效应对了当时的历史课题。  汉代最重要的挑战,便是如何避免亡秦之祸,令王朝长治久安。在中央集权的同时,为天下打开进入权力之门,便是当时最为合理的因应之策。以察举制为代表的选官制度应时而出,邀集天下英才,为国举贤任能,澄清吏治,巩固统一,深深嵌入了国家治理的肌体,确实较好地回应了时代的课题。正如《汉书》所言:“公孙弘、卜式、儿宽皆以鸿渐之翼困于燕爵,远迹羊豕之间,非遇其时,焉能致此位乎?”他们由举荐而显达,固然有个人际遇的偶然性,但根本上还是时代造就的。  时代非一成不变,需要面对的课题也在与时俱进,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做到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问题。某种制度在设计之初,便能对未来一定时期内的状况有所预见,并提早安排,已是颇具长远眼光了。察举制能绵延两汉四百年,其韵脉更历久不绝,证明其蕴含着相当的合理性与稳定性,因而理当获得较高的评价。  制度为历史所催生、积淀所育成,其存在理当回应时代叩问,解答当代课题。可以说,强大的制度供给和创新能力,也应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在两千年后,汉代察举制带给今天的启示。
责任编辑:张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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